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12个例牌菜变大牌菜 一餐饭多花500余元

时间:2012-09-09 20:11来源:悠扬天下 作者:Twiggy 点击:
■新快报见习记者冯仕妍 700元能付清的一顿饭,不仅多花500多元,还“吃”了一肚子气。昨日,白领钟反映,8月初她与朋友一行12人在天河区天一二路海湾酒家吃饭时,服务员擅自将例牌菜换成大牌菜,结果多花了500多元。海湾酒家经理表示,当时下单服务员肯定有

■新快报见习记者冯仕妍

700元能付清的一顿饭,不仅多花500多元,还“吃”了一肚子气。昨日,白领钟反映,8月初她与朋友一行12人在天河区天一二路海湾酒家吃饭时,服务员擅自将例牌菜换成大牌菜,结果多花了500多元。海湾酒家经理表示,当时下单服务员肯定有向顾客咨询过意见,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餐饮业内人士称,菜谱需标明各种规格菜式的价钱,并且要与顾客做好沟通。

8月8日下午6时,钟等一行12人来到天一二路海湾酒家。她和请客的朋友负责点菜:“点到沙姜鸡的时候,服务员问我是要例牌还是大牌的,我说点一个大牌。”最后钟总共点了13个菜,“只有沙姜鸡点了大牌。”但是菜送上来之后,钟和朋友们奇怪地发现每一个菜的分量都很大,到了上第九个菜的时候,他们找来了经理。

一名女经理说,钟所点的菜全是大牌规格的菜。下单的女服务员坚持说,当时有问过钟,这些菜是不是都要换成大牌。但是钟等人却非常确定,当时并没有听到这名女服务员向他们确定所有菜的规格。更让钟气愤的是,偶尔一两个菜有可能会搞错,但是12个人明显是吃不完13个大牌菜的,“服务员没有理由弄错,学会工伤事故赔偿条例。即使弄错,也应该提醒顾客。”

据钟回忆,他们与酒家经理发生争执时,隔壁房间一对老人也跟服务员争执起来。原来是老人先点了一个170元的汤,由于觉得价格贵,就换成了一个70元的汤,上菜时还是端上来170元的汤。听到老人的陈述,钟一行人觉得被酒家蒙骗了。双方争执一番后,钟向广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酒家方最后才勉强答应给她算8.5折,一顿饭花了1200元左右。“如果全部菜都按照服务员下的大牌菜来算,那么这一顿总共要花费1700元左右。”钟说。

酒家回应:

服务员没有更改菜品规格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来到海湾酒家,从一楼前台的菜谱看到,上面只写着例牌菜的价格,并没有标明大牌菜的价格。一名陈姓女经理称,酒店没有责任要把大牌菜的价格也标注上。该酒店的做法是,如果一行顾客人数超过8人的话,服务员会问顾客是否要上大牌菜。

对于钟反映的问题,这名陈经理坚持称,当时服务员并没有擅自将菜变成大牌。当记者表示要找当时与钟接洽的女经理时,这名陈经理表示,那名女经理手部受伤,十天内不会回到酒店。

行业规定:

菜谱上只需标明例牌价

菜谱只标明例牌价,这种做法应不应该?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秘书长倪明表示,按规定餐饮企业只需标明例牌价即可,而根据不同的餐饮礼仪来看,服务员方面很难甄别顾客是否需要点过剩的菜。“比如说有些顾客喜欢摆排场,显得大方和有礼,所以服务员也很难分辨够不够吃。”不过倪明也表示,在这件事上服务员与顾客的沟通不足,应该提醒客人。

广州餐饮业内人士赵利平表示,餐饮企业应该把各种规格的菜价都标注在菜谱上。即便是应季的临时菜谱,也要把价格标清楚,否则容易引起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争执。服务员也应该与顾客沟通并确定好各个菜的规格。

法律人士:

引起合同误会一方应承担责任

因菜品规格变化而产生出多消费的部分到底该由谁埋单?暨南大学法学博士曾瑞声认为,酒店的菜单相当于要约邀请,食客和酒楼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在过程中产生了履行合同的误会,需要判定误会是如何造成的。如果顾客与酒店方面协商不成功,可以致电消委会,请工作人员到现场调解。按照钟的说法,点菜人对其余12个菜没有明确提出点大牌菜的要求,在消费中途也审视了合同的偏差,与服务员提示了关于菜规格的疑问,应属于服务员的失误,导致了履行合同的纠纷,责任应在酒楼一方,事件的处理应该按照例牌的价格来收费。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