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发生在桂林市象山区《男子醉驾助力车遭客车碾压丧命 被认定负全责》的新闻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2013年1月1日晚10点22分左右,一男子开燃油助力车,被一辆客车碾压。该事故视频被网友发上网后,引起网民关注,就事故的责任划分众说纷纭。昨天,象山交警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驾驶员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助力车司机负全部责任这样的一个结论,很多网友都表示不理解,很多也提出疑问,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怎么非机动车还需要负全部责任,对此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徐海琴律师分析认为,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交警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在本案中,经交警调查,蒋某驾驶的车型与两轮摩托车车型相符;事发时蒋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161.70mg/dl,属于醉驾;且未按照规定在摩托车专用道中行驶。其次,通过查询,蒋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涉事客车经检测一切正常,司机的酒精检验结果为0mg/dl。可见蒋某属于无证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在指定车道行驶且在行驶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有多个违章行为,而客车司机并无任何违章行为,故交警认定蒋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非常正确和恰当的。 徐律师另特别提示一点,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确定一般是遵循: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其先后程序如下: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综上,特别呼吁广大司机朋友注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时可以侥幸,可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就要毁掉一个甚至几个家庭,还是要严格遵循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