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工伤 赔偿协议书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知悉、理解这两个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清楚乙方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数额。 第二条 乙方系甲方 工地雇员,在 年 月 日在工地受伤,经龙华人民医院治疗。甲方因乙方受伤事宜,已经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 元。 第三条 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 第四条 各方的身份情况及保证情况: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处理事项,并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收到上述赔偿款之后,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张其他任何补偿;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该协议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六条 保密条款 一方对因本次工伤赔偿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工伤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中顾法律网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中顾法律网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不清、不全,又须另行赔偿员工其他费用。企业签订协议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一、 赔偿项目不明确。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还是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劳动年限的补偿金?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等?每个项目均不能少,我们客户就有8年前的协议,协议中未写明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在八年后解除合同时又另行主张。所以赔偿的部分项目,还是全部项目,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会导致单位重复赔偿; 二、 表达意思模糊。赔偿不同于补偿,赔偿基于过错补偿不一定基于过错。在单位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若协议中用“补偿” 两个字,将无法准确表达企业是基于其过错才给予员工的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接受单位的补偿金后,仍可以基于企业的过错,再一次向企业理赔; 三、 缺少“纠纷了结”“双方无涉”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企业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无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纠纷,避免以后麻烦,所以协议的最后,一定要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少了这几个字,无法表明协议双方对剩余权利的放弃,这样企业也面临再一次被员工索要的可能。 所以,员工离职或赔偿协议,需准确表达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并确保协议表达的内容在法律是合法有效,同时必须注明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以后再无纠纷。 ■范本: ●工伤死亡协议书范本及注意事项 甲方:××××有限公司(用工企业名称) 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因不知道其所应享有的份额而盲目起诉,其请求额度要么过高要么过低,因而会使自己的权利行使遭受不利的影响……»全文 ●工伤私了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xxxxx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XXX(以下简称乙方)»全文 ●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书 甲方:孙## 乙方:西安####有限公司»全文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码:»全文 ■相关链接: ●工伤赔偿协议书是否有效? 案例 薛某于2006年5月7日入职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薛某买社会保险。2007年7月16日8时,薛某在工作中发事故,右手被压伤,出院后,2008年2月,薛某与所在的公司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协议大致内容为:由公司一次赔偿薛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5万元,以后一切的治疗费、工资、伤残赔偿等与公司无关,互不追究(薛某已收取赔偿款5万元)。2008年5月,薛某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评定,同年7月收到决定书,薛某被评为工伤及7级伤残。2008年8月16日,薛某提起仲裁,请求:1.撤销《辞职申请》书和赔偿协议;2.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共计16万余元。»全文 ●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即双方就工伤赔偿进行了私了,那么,这种私了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工伤赔偿进行仲裁?»全文 ●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该怎么解决 工人甲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与单位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单位却迟迟不履行协议,不肯支付赔偿,单位以这个时候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作为抗辩理由,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全文 ●工伤赔偿协议履行后是否可以再诉? 案情 1994年5月,原告李某到被告某乡政府开办的某公司做临时工。1995年2月10日晚,原告在黄板纸车间切草时,被车间切草机齿轮压断右腿,经弋阳县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右腿高位截肢。1995年3月13日原告治愈出院。5月27日,原告同某公司达成了《关于李某因工受伤的处理协议》:给予李某一次性经济补偿1.6万元整。2007年10月14日,上饶市残联发给原告李某《残疾人证》,李某残疾等级为二级。2007年11月12日,原告李某申请仲裁,弋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原、被告在工伤事故发生时签订了一次性了结的补偿协议,并且被告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为由,向原告李某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其假肢费用194976元。»全文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赔偿协议书专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