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
时间:2013-04-05 17:53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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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 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计 算 基 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本单位因工出差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70% 用人单位 转院费用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 用人单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4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2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0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14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底线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 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六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2个月 基金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八级 本人工资 10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8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6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月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5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个月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丧 葬 费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8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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