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认定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认定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待遇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青海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第三十三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其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的30个月至15个月。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7个月,七级24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8个月,十级15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金额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全文 【相关知识】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轻伤(车祸) 九级轻伤?莫名其妙,残疾的话大概8级,还要看具体情况。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全文 深圳市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在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因工伤并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按照以下标准和项目享受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待遇:享受原工资待遇(一般为12个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至24个月),标准为工伤前三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2、医疗费:符合社保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由社保基金支付。 3、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深圳一般为每天50元。 4、护理费:每天50元。 5、安装假肢器具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如果需更换的,计算至70周岁为止。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不足深圳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由社保金支付。 》》全文 江苏省职工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相关法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全文 2011年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或医院同意外购药品的票据计算。 2、后期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计算。可一次性赔偿或治疗费发生后再结算。 3、鉴定费 根据鉴定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可根据医疗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务时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全文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案件伤残赔偿标准存在的缺陷 山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深圳2008年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广西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 200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专题 中顾法律网推荐律师: 黄继保, 北京, 13810951378,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私人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经济合同,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