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女子遭网帖骂卖淫 电脑主人未发帖被罚3千

时间:2012-09-01 12:28来源:井然 作者:贺老翁 点击:
女子被网帖骂“卖淫” 5月29日,孙某登入都昌在线网“茶余饭后”版块时,惊奇地发现有一题名为《变相卖淫》的网帖,文中称孙某为销售产品利用姿色勾引他人,帖中涉及的人名、工作等内容均与孙某相符。 孙某气愤难耐,联系网站,要求删帖并找出发帖人。网站及

  女子被网帖骂“卖淫”

  5月29日,孙某登入都昌在线网“茶余饭后”版块时,惊奇地发现有一题名为《变相卖淫》的网帖,文中称孙某为销售产品利用姿色勾引他人,帖中涉及的人名、工作等内容均与孙某相符。

  孙某气愤难耐,联系网站,要求删帖并找出发帖人。网站及时屏蔽了帖子,但具体发帖人是谁,称“无可奉告”,因为要查询发帖人的身份,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行使。次日,孙某到都昌法院以发帖人“Loveny”为被告申请预立案,要求“loveny”通过网络平台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经取证,法院查出帖子发出的终端IP用户登记为刘某。

  电脑主人自证没发帖

  孙某向法庭出示了四组证据,证明骂人网贴内容剑指自己。刘某却直喊“冤”,连称没有发帖,并向法庭申请两名证人作证,证明发帖当晚他在朋友家玩通宵,不具备发帖的时间条件。

  面对IP地址的铁证,刘某表示其有很多“哥们儿”知道他的网络账户及密码,当日有没有谁去过他家上网就不清楚了。

  经调解被告道歉赔偿

  法庭查明事实后,当庭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刘某承认他对密码保管不善,为他人用其网络账号上网发帖骂人留下可乘之机,损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同意通过都昌在线网刊登书面道歉信,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刘某还表示对利用其电脑发帖之人保留追偿权利。

  8月27日,法院确认双方的调解意见,并于当日发出全国首份以“网”字为编号开头的民事调解书。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