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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盗版案屡禁不止 数字版权该如何保护

时间:2012-09-10 21:45来源:飞雪春红 作者:安琪 点击:
数字版权究竟是何许物也?为何前有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发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后又有作家联盟声讨百度文库?如果说是为了经济利益,但据调查,即便是中国最负盛名的年轻作家韩寒,每年来自于数字版权的收入也只有千元左右,而因“百家讲坛”享

数字版权究竟是何许物也?为何前有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发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后又有作家联盟声讨百度文库?如果说是为了经济利益,但据调查,即便是中国最负盛名的年轻作家韩寒,每年来自于数字版权的收入也只有千元左右,而因“百家讲坛”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中老年作家易天一,竟然没有一分钱来自于其作品的数字版权收入……

■事件导读
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消息显示,截至2011年6月,2010-2011年打击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其中15起典型案件。其中,盛大文学助力破获“万松中文网”及“小说520”两起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案件,另有盛大网络协助破获两起网络游戏盗版侵权案。
就在今年的3月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韩寒、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以版权所有人身份联名发表公开信,抗议百度文库向网民提供免费文档作品的下载行为,此次“维权百度”的行为最终以作家胜利告终。
不凑巧的是,中国法律网最近也遭遇了这么一出事件。中国法律网曾根据网上的公开咨询整理了一些比较受关注的话题,然后分类发布在网上。但是,最近发现有部分网站抄袭了中国法律网的文章,并且去掉了文章来源于中国法律网的字样。
在网络对生活无孔不入的今天,侵权似乎随处存在,普通网友如何才能避免侵权与被侵权呢?如果被侵权,又该如何呢?

■本期嘉宾

刘洪国律师简介

律师姓名:刘洪国
所属律所:北京市丰友
执业证
咨询电话 (案件委托)()
电子邮箱:
个人主页: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A座七层

刘洪国律师,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刘洪国律师执业领域广泛,主要业务领域为律顾问、外商投资法律、律、劳动人事法律以及民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等领域,尤为擅长处理外商投资企业重组并购及设立、民商事案件。
刘洪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精纯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事纠纷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在近十年执业中,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掌握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娴熟的执业技能,在分析、研究、设计诉讼思路和方案中做到视角独到、严密审慎,能看到案件的焦点问题,能归纳、甄别问题的本质;诉讼庭审中,做到从容、淡定。
刘洪国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作为律师执业宗旨,奉行“法律至上、淡定执业”的执业理念。
■本期主题:数字版权的法律保护

中国法律网编辑:对于像著作权、数字版权这些专业术语,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请刘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著作权及数字版权的问题。

刘洪国律师:著作权:著作权,一般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数字版权:数字版权也就是各类出版物、信息资料的网络出版权,可以通过新兴的数字媒体传播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制作和发行各类电子书、电子杂志、手机出版物等的版权。

中国法律网编辑:有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之称的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不久前才终审判决,中华书局败北;而作家联盟“维权百度”的行动也以胜利告终,请律师谈谈为什么会再三发生这种数字版权之争呢?数字版权为什么就那么容易被侵权呢?

刘洪国律师: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放在一起去回答,产生上述两个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数字版权交易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我们国家并没有一个权威和公正的数字出版交易平台,相关的对于数字版权这块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作者、出版商盲目地追求作品价值最大化,在不清楚数字出版的具体情况下,就把作品的各类版权出售给多家网络平台,这种“一书多卖”的情况必然会导致多家网络平台因为不了解版权实际归属情况而频繁发生侵权纠纷。
如果有这样一个平台,既对数字出版的流程非常熟悉,又对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有明确认知,而且能够保障和平衡各方的利益,到时候作为版权买卖双方只需要在这个平台上选取版权然后付费就可以了,让这个平台承担版权审查和信息明确的工作,这样就会使得版权交易规范化,因为数字版权导致的纠纷也会降到最低。

中国法律网编辑:与作家联盟、 百度文库这些相比,普通的网友们更想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无意中就侵犯了别人的版权了,比如未经作者同意,转载作者的原创文章,尤其是时下很火热的微博转载,律师能不能介绍一下,就普通的网民而言,哪些行为很可能会侵犯别人的版权呢?

刘洪国律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等,咱们普通的网友在浏览网站的时候,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看到这篇文章很不错,又很想推荐给更多的朋友,于是就转帖到别的网站,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是否侵权,取决于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你在转帖的时候,是否有指明了原作者的姓名以及作品名称,我国《著作权》法有相关规定,就是说在若干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其中有一款就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下,是不视为侵权的。
对于时下很火热的微博转载,《著作权》法有类似相关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这种情况下,都是不视为侵权的。因此,从一般角度而言,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微博转载原则上是合法的。

中国法律网编辑:为避免侵犯别人的版权,请刘律师介绍一下网友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刘洪国律师:建议网友们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网友们要树立版权意识,自觉地抵制盗版,不随意上传或下载、打印复制他人的网络作用;
其次,转载文章的时候,务必注明原作者的姓名以及作品名称,最好能进一步注明转载来自的网站;
再次,对于一些时事性的文章以及公开发表的讲话,如果作者明确声明过不许刊登、播放的,就不要再转载了。

中国法律网编辑:其实比侵权更为让人难以释怀的被侵权了却不能维权,主要是因为影响不大且维权成本会远远高于所遭受的损失,比如中国法律网的内容被其他网站照搬过去了,我们也无可奈何。有什么好办法可以防止他人肆意侵犯自己的版权呢?在作品后添上“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的提示有用吗?

刘洪国律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目前主要的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他人作品;3、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使用;5、擅自复制;6、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7、擅自制作、转播;8、未按规定付酬等等,就目前我国版权保护的现状来说,完全防止他人侵犯版权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尽量减少和预防。在作品后添上“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此举显然无法防止他们肆意侵权,在这,我简单的提几个防止侵犯版权的思路:
第一,任何一件作品的诞生,建议第一时间在相关的版权部门做好登记,此举最重要的是确认自己权利人的身份,避免有人侵烦署名权之后的纠纷。
第二,寻找一个版权集体管理协会(比如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等)并加入,将您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交由这个协会管理,这样能最大限度上保护版权者的权利。
第三,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双方交涉的内容,涉及内容的公证等等,这是为了侵犯版权协商未果因而诉讼提前做好准备。

中国法律网编辑:在自己的版权被侵犯后,可能被侵权人不会真的去维权,但如若维权,都有哪些渠道呢?需要注意收集些什么证件呢?请刘律师给大家大概介绍一下。

刘洪国律师:在我们国家,关于维权,大致有如下几种渠道:
第一,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比如著作权行政机关、委员会)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
第三,申请行政管理。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四,仲裁。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五,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以上诸种情况,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终极途径。

中国法律网编辑:还有的网友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著作权怎么才能得到保护呢,比如自己的网站被他人克隆了,自己的文章被别人抄袭了,小说被别人转载了,实务中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一般会考虑哪些方面呢?

刘洪国律师: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而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致使有些侵权行为难以认定。根据我国的审判实务,法官在考虑是否构成侵权一般会考虑如下方面:1、首先界定版权人的作品,是否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2、其次对侵权人的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是否违反《著作权》法进行分析,3、再次看侵权后果的造成是否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是否有主观上的错误,实务当中也会予以考虑。

中国法律网编辑:当我们关注别人的权利的时候,侵权似乎无处不在,法律有没有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引用或转载他人的文章是不构成侵权的呢?

刘洪国律师:这个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有非常明确的说明,因条款比较多,在这就不一一说明了,感兴趣的网友们,可以去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本文来源:中国法律网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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