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声名,《劳动条约法》和《劳动法》都有关于“员工持续事变十年以上的,签无固按限期条约”的划定,可是两者的划定截然差异。《劳动法》第二十条划定,劳动者在统一单元持续事变满十年以上,两边当事人赞成续延劳动条约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按限期的劳动条约,该当订立无固按限期的劳动条约。凭证这个条款,一个员工条约到期,已在本单元持续事变十年以上,假如用人单元和劳动者都乐意续签条约,而用人单元并没有问劳动者要续多长时刻,劳动者本人也没有提出来要签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用人单元就可以与其签署一个一年期的劳动条约。 编辑提示:请留意查察“劳动条约法全文txt”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