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赛罕区玉锦轩小区北门附近,一名11岁小男孩被两男子绑架,向其家人索要30万元赎金。16日15时50分,被绑架男孩母亲乌某某报警。17时30分左右,男子感觉事态不妙,迟迟没有得到赎金,给了被绑架男孩20元打车费,两人逃离呼市。22时10分,两男子乘坐的大巴车在包头市九原区高速出口被警方拦下,两名嫌疑人被抓。 8月16日15时20分左右,呼市赛罕区玉锦轩小区北门附近,一名11岁小男孩被两男子绑架,向其家人索要30万元赎金。16日15时50分,被绑架男孩母亲乌某某报警。17时30分左右,男子感觉事态不妙,迟迟没有得到赎金,给了被绑架男孩20元打车费,两人逃离呼市。22时10分,两男子乘坐的大巴车在包头市九原区高速出口被警方拦下,两名嫌疑人被抓。17日凌晨2时10分,呼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将两名嫌疑人押解回呼。 从案发到被押解回呼市的11个小时里,两名嫌疑人经历了怎样的绑架和逃跑过程?在绑架之前,他们有着怎样的活动轨迹和生活经历? 男孩回家途中被绑架 16日14时左右,11岁小男孩苏某从回民区大庆路奶奶家离开,独自一人坐公交回家。15时20分左右,苏某下车,走到赛罕区玉锦轩小区北门从西向东走着。就在此时,20多岁的男子郑某某走来向苏某问路,就在苏某给郑某某指路的时候,郑某某趁他不注意,用胳膊拐住小男孩的脖子,把苏某拉到车旁,和付某某一起强行将男孩抱到车上。 郑某某赶忙开车直接上了东二环,沿着东二环向北狂奔。付某某在车内负责看管小孩。在行驶过程中,两人还问小男孩一些问题,叫什么名字,在哪上学,家住什么地方,爸爸妈妈是干啥工作的,小男孩把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郑付二人,而且还把父母电话号码也告诉了他们。两人把小男孩拉到公交五公司附近一高速路桥洞的地方,将车停下来。 停车后,郑某某开始给小男孩的妈妈打电话,“你的孩子在我手上,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hetongfasifajieshier/2012/0828/14618.html。马上准备30万元赎金。”郑某某刚挂断电话,小男孩裤兜里的电话响了,是他妈妈打来的。付某某拿出小男孩的手机看了一下,没敢接听电话。之后,郑某某安顿小孩给他妈妈打了电话,小孩按照郑某某教的说“妈妈,救救我,不要报警,他们用刀扎我”,说完便挂了电话。后来,郑某某就给小孩的妈妈发短信、打电话索要赎金。先后几次得到的答复仍是:我们正在筹钱,很快就给你汇过去。 警方介绍,其实被绑小孩母亲已报警,警方让母亲乌某某用这种方式拖住两名嫌疑人。大约17时30分左右,两名嫌疑人感觉事态不妙,有点害怕,准备逃跑。 给男孩20元 让打车回家 感觉事态不妙,两人选择离开。郑某某开车到公交五公司旁边,和小男孩说,“你妈妈打电话来了,给我们送钱,我们就把你放了,我们去取钱。”小男孩问了一句,“能不能把手机还给我?”两人回答:“一会儿还给你妈妈。”随后付某某给小孩20元钱,让他打车回家。小男孩刚走,郑某某和付某某说,“报警了,赶快走吧。”两人一起开车来到兴安北路警院驾校对面一粮油批发市场院内郑某某父亲的住处,将车停到院里,两人打车赶往火车站。 民警告诉记者,面包车是郑某某父亲的,准备逃跑时,两人放好面包车,将面包车上的假牌照取下,放到车内,将原来的真牌照安到车上。郑某某还给父亲打了电话,说要去外地办事,车内有一副车牌,让父亲扔掉就可以了。到了火车站后,在草原地下城买了一黑一绿两件T恤,各穿一件,将原来的衣服放在一塑料袋里。然后到了长途汽车站买了去往包头的车票,我不知道2012合同法司法解释。坐大巴逃往包头。 两名嫌疑人已经逃离呼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开始向西追击,追到呼市土左旗时,得知嫌疑人已逃到包头境内。追捕民警立即向上汇报,内蒙古公安厅当即指示包头警方进行堵截。当日22时10分,包头警方在九原高速收费口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回民区警方赶到包头,于17日凌晨2时10分,将嫌疑人押解回呼市。 曾在同一饭店打工 为实施绑架又到一起 随着调查深入,两名嫌疑人的生活轨迹逐渐浮出水面。 两人是2008年在新城区草原城饭店打工认识的,后来一直保持联系。大约半个月前,郑某某给付某某打电话说,“有点买卖,你干不干?”付某某询问什么买卖,郑某某没有正面回答。又过了两三天,郑某某晚上没有住处,就去了付某某租住的地方住了两天。期间,两人预谋绑架人质,挣大钱,挣几十万,开始干一番大事业。 商量好后,就在工地上干了八九天活,挣了2000多元。随后从马路上的小广告里找了做假证的电话,打电话做了一副蒙AC1330的假车牌和两个假身份证。8月10日左右,郑某某和付某某偷偷将郑家里力帆牌蓝灰色面包车开出来,之后在付某某租住的家中歇了一天。两人开车到呼市爱民街东段一家五金店门前,付某某下车买了一把黄色带鞘的水果刀,和一卷胶带纸。上车后,郑某某说买的水果刀太小,付某某又在赛罕区巨海城附近买了一把黑色塑料刀柄的水果刀。当天晚上又买了一张手机卡,后来几天,两人一直开车在赛罕区巨海城附近转悠。 之所以选择巨海城附近,后来民警审讯时两人交代,感觉住在巨海城的人大多是有钱人,容易得到赎金。 8月17日,回民区公安分局审讯室内,郑某某脸色憔悴,说话有气无力。当记者问到为何要实施绑架时,他称,为了钱,两人都缺钱,平时也可以在工地上干活,但是挣得还是少。 郑某某表示,两人曾经在一个饭店打工,后来分开,但是有同样的经历——工作不稳定。在工地打工,有时候挣得也挺多,但有时候要不上钱。在绑架前,两人考虑到巨海城一带有钱人多,没有固定选择,但准备绑架小孩,也不考虑太小的小孩,“怕出事。”想绑架10岁到15岁之间的小孩,只是要钱,不会伤害人。(记者 邢占国 通讯员 李殿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