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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法律知识

时间:2012-09-18 17:06来源:夜孤城 作者:诗情酒意 点击:
推荐阅读: ? ? ? ? ? ? ? ? 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首先要针对起诉书写好自己的答辩状,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有反诉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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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首先要针对起诉书写好自己的答辩状,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最关键的,要针对原告的起诉,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问:何时递交答辩书有效?

  答:收到起诉状十五日内。

  按照民诉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问:不交答辩书法院能继续审理案件吗?

  答:根据民诉法第113条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被告人):邓xx,男,196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南x巷x号。

  因原告人叶xx、黎xx、吴x诉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人诉请赔偿金额为人民币.48元,答辩人对该金额持有严重异议,这远远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其中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按照法律依据请求赔偿,答辩人不持异议,除此之外的赔偿项目答辩人均有异议,详述如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文书式样的通知

  (劳社厅函〔1999〕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范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程序,统一法律文书式样,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们制定了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首先不是答辩书,书是国家机关才能用的公文。

  当事人只能写答辩状,前面不用加应诉二字,但一般要写民事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几个字。

  格式。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或职务、住所(或常住

  地)。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或职务、住所(或

  常住地),与答辩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职业或职务、住所(或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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