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律首页 > 礼貌解读 > 民商礼貌解读 > 正文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2013年1月1日施行)最新表明2013-03-15 来历:中律网 作者: 焦点提醒:新民事诉讼法 (2012年8月31日最新修改,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署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署理人。 下列职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下层法律处事事变者; (二)当事人的明日支属可能事恋职员;
新民事诉讼法 【原文】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署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署理人。 【表明】 本条第一款划定了当事人、法定署理人在民事诉讼运动中具有委托一至二名署理人署理其举办民事诉讼的权力。在第二款回收罗列式划定了哪些人才可以被委托为署理人来参加民事诉讼运动。换句话说,就是哪些人才有资格接管当事人、法定署理人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署理人,参加民事诉讼运动。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划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署理人: (2)当事人的明日支属可能事恋职员。当事人的明日支属包罗: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 (3)当事人地址社区、单元以及有关社会集体保举的国民。当事人地址单元保举的人:当事人地址单元为掩护其职工的正当权益,可以在单元中保举一工资当事人署理诉讼,但被保举的人作为诉讼署理人必需经当事人赞成和授权。社会集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分核准创立的,有章程、著名称、有必然数目成员、有经费来历、有服务机构、有办公所在的非营利性组织。首要包罗:①人民群众集体。如工会、妇联、学联、青年团等;②社会公益集体。如中国福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斲丧者协会等举行社会公益奇迹的集体;③文艺事变集体。如文学艺术界连系会、戏剧事变者协会、音乐事变者协会等从事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等文艺事变的集体;④学术研究集体。如天然科学事变者协会、社会科学事变者协会、医学会等从事某种专门学术研究的集体;⑤宗教集体。如基督教、上帝教、释教等从事宗教运动的集体。社会集体不是以集体的名义署理诉讼,而是以集体保举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署理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