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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维权三条途径

时间:2012-09-01 16:32来源:刘广雄 作者:·香· 点击:
“入保容易理赔难”是者对个别的评价,投保的时候,营销员把他们的产品说得天花乱坠,但真正到了理赔的时候却非常麻烦,为了理赔有时还到了打官司的地步。 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女士认识了某保险的保险代理人田某,在田某的推介之下,孙女士为女儿办理了一份分

“入保容易理赔难”是者对个别的评价,投保的时候,营销员把他们的产品说得天花乱坠,但真正到了理赔的时候却非常麻烦,为了理赔有时还到了打官司的地步。



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女士认识了某保险的保险代理人田某,在田某的推介之下,孙女士为女儿办理了一份分红性质的人寿保险。此后,田某在上门办理保险续费时了解到刘女士的女儿曾因患支气管肺炎住过院,便极力推荐一种儿童意外伤害和住院赔付保险,于是孙女士又办理了此种保险。入保一年后,孙女士的女儿因肺炎住院,在得知代理人田某已辞职的情况下,你知道交通法律法规。孙女士便将相应的索赔材料直接送到了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意外地发现保险受益人在投保之前就曾因肺炎住过院,于是,保险公司下达了“内容变更通知书”,孙女士不接受保险公司变更合同的要求,保险公司随即下达了“撤销保险合同”通知书。



明明是在保险公司业务员指导下办理了入保手续,需要理赔时对方却单方取消了合同。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好求助。律师经过调查以后认为,这属于保险公司恶意拒赔,因为保险代理人的刻意诱导,才导致了相关的责任,所以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向投保人赔付后,再由保险公司追索代理人的责任。随后,律师向保险公司发出了《致保险公司函》,并与其客户服务部和理赔部进行交涉。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律师代为向保监会递交了投诉信,并积极收集,作诉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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