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原因:放假第一天回成都,被堵在路上一个多小时,无聊之中看到成都移动电视上的新闻专题报道:酒后驾驶司机被交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且接受严格的处罚。当时就在纳闷,为什么突然之间对于酒后驾车这件事搞得如此的密集频繁处罚较之前如此之重?这就在心中埋下了一个小小的种子。然后看QQ新闻,读到孙伟铭。再然后,今天上第一堂课,老师说起白手套行动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从此让自己关注关注…… [提要]去年12月14日,30岁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昨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称其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引发刑法界广泛关注。 【经过】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8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验教训】 对于酒后驾车,现实生活中的存在可能性是无奈的存在。记得曾经听别人说过一个小故事:在某某国家,酒后,车主并不驾车,而是打电话叫警察来帮忙将自己送回去,警察不但客气而且向民众表示感谢:谢谢他们对警方工作的支持。不知道这个故事中是不是有添油加醋的成分,我们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但是,这样的一种态度我们应该有:给清醒的能够帮助你驾车的人打一个电话。 没有别的话可说:生命诚可贵,珍惜自己的,不要殃及他人的,做个好公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