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xxxx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金利多花园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大竹县石桥铺镇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县竹阳镇金利多锦绣苑6区xxx号门市出租给乙方作美发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三条:税后租金(仅限从2011年8月31号起至2012年8月30日止)为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小写RMB元整)。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2011年7月30日前交给甲方,甲方将出具为凭。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乙方必须在2011年7月30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四条:前一个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若合同前一个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需缴纳给甲方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RMB500元整),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保证属于甲方所有的门窗、隔楼、楼梯、卫生间、水、电、气等设施和窒内装修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磁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或照价赔偿,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合同期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乙方需承担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1000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 第十条: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水卡、天然气卡、天然气本1个等手续当天返还给甲方,否则应当承担人民币壹仟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后,装修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将钥匙、水卡等物件交还甲方,并在当天无条件搬走全部剩余货品及货架、货柜。室内装修和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在约定时间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及国家其他相关,不得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经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