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律师为某企业做合同法讲座(WORD版)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主体问题 1)签约对方的资质资信情况 i)资质审查 如工程建设合同要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ii)资信审查 如果签约对方是信誉有保障的大公司或长期合作单位,发生合同纠纷的可能性则较小。 2)是否是独立主体。 公司内的部门是无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如技术部、产品部、财务部等内设机构。 财务专用章与财务部门章。 2、名称问题 判断一份文件是否属于合同,要通过其反映的内容来确定,而不是其文件名称。 1)合同与协议、契约 合同与协议、契约是同义词。法律效力上并无差别。 2)备忘录等的效力 i)备忘录、会谈纪要、意向书、框架协议是否构成合同 上述文件的内容如果构成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的,即构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ii)安慰信、保证书是否构成合同 安慰信通常用在协调、督促、解释、说明等场合,此内容不构成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其明确表示担保。 保证书,如“保证***不会破产”、“保证***一定会按约履行合同”不构成合同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效力问题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如中外合资合同、并购合同需经商务部批准,房屋买卖合同需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 签字与盖章:新旧合同法的不同。 1)无效合同 欺诈、胁迫; 恶意串通; 形式合法,目的非法; 损害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可变更或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 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4、标的问题 是否允许流通:枪支弹药、文物等不允许流通,签订此类标的的合同是无效的; 标的合法:人体器官等不允许买卖,签订此类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本身违法:如赌博合同。 5、价格问题 价格确定,尽量不要使用“暂定价”等价格确定方法。 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价格变化较大的合同。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信用证、国际保理。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约定合理的履行期限。 季节性物品:月饼。 包装:所有合同设备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 风险转移: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根据交付确定。 7、违约责任 1)定金、订金、预付款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交纳定金后不履行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收取定金后不履行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超过合同标的额20%。 订金,如仅有订金,没有明确的合同,无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订金。 预付款的交纳标志合同已经履行,如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设定。 i)违约金的设定 根据合同的内容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通常情况下的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标的的15%,加工合同不超过合同标的的30%。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可提高:生鲜物品运输合同等。 《合同法》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已经取消。《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ii)损害赔偿金的设定 根据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实际损失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 实际损失又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通常合同仅约定直接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仲裁与诉讼只可择一。 2)尽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 3)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 诉讼时效为两年。 个别一年:身体伤害赔偿;商品质量不合格;延付、拒付租金;寄存物品丢失毁损。 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 4)仲裁机构的选择 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与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法》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5)诉讼与仲裁方式优劣比较 i)成本 仲裁费用成本高。 ii)时间 仲裁时间快;一裁终局。 9、委托代理问题 1)书面授权 委托代理要通过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进行授权。 2)表见代理 i)定义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ii)产生 员工或领导; 介绍信、印章、证明、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等。 iii)后果 由公司承担。 10、合同管理问题 法律部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根据各个公司的不同情况,合同专用章有的由法律部管理,有的由综合部管理,在**,是由综合部管理。 合同管理的程序:自行拟定合同文本(个别合同可申请法律部协助拟定);通过合同审查系统提交至法律部审查;合同经审查通过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向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申请用印;履行;归档。 11、细节问题 1)合同若有修改,要在修改处盖章。 2)格式合同(示范合同)不要在合同文本上留下空白。 3)多页合同要盖骑缝章或者小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营业执照中更改的,其名章无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