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委托加工食物无需公证
时刻:2009-12-12 7:51:00 点击:653
问: 我们公司是一家食物出产企业,另一公司委托我们公司举办出产,在治理委托加工存案时呈现差别,依据《工业产物出产容许证解决条例实验步伐(80下令)》划定,要求对委托加工条约举办公证,但对方说内地质监部辩白不必要公证,到底是否必要公证?
答: 假如是食物(不含食物相干产物)出产委托加工,合用79下令,无需公证。 信息来自:国度质量监视检讨检疫总局食物出产禁锢司留言回覆。 【打印此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