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司法院前大法官許宗力教授,於釋字第613號解釋協同意見書主張:「根據現行憲法規定,總統係由人民直接選舉,但絕大部分行政事務均歸由其所任命之行政院院長以最高行政機關首長身分掌理,行政院雖然必須對立法院負責,但行政院院長之任命並無須立法院同意。這種憲政體制究屬雙首長制(半總統制)或弱勢總統制,學者間有不同看法,本院也不曾對此學理問題表示意見,然由於總統與立法院俱由人民直接選舉,具雙元民主特性,行政院固須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院長仍由總統直接任命,並無須立法院之同意,是行政權之民主正當性並非由立法權所從出,立法權亦不擁有比行政權更強之民主正當性,而獨攬所有國家重要事項,立法委員甚至被嚴格禁止兼任官吏(憲法第七十五條),凡此,在在顯示我國行政、立法兩權乃平等並嚴格區分與對立,就此而言已與內閣制相去甚遠,是無論如何,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我國憲法並未建構一個國會至上或國會優位之憲政體制。」因而論者乃據以主張總統與立法院間,具有權力分立原則下之互相制衡關係,與本文作者見解尚屬有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決議書102年度檢評字第18號、第19號第28頁之見解與本人淺見類似),併此指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