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事员法》分总则,公事员的前提、任务与权力,职务与级别,任命,查核,职务任免,职务起落,嘉奖,惩戒,培训,交换与回避,人为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说控诉,地位聘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共107条。华图公事员测验研究中心对这部门有关常识举办梳理,为考生温习提供备考指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类型公事员的解决,保障公事员的正当权益,增强对公事员的监视,建树高素质的公事员步队,促进勤政廉政,进步事变效能,按照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事员,是指依法推行公职、纳入国度行政体例、由国度财务承担人为福利的事恋职员。 第三条 公事员的任务、权力和解决,合用本法。 法律对公事员中的率领成员的发生、任免、监视以及法官、查看官等的任务、权力和解决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四条 公事员制度僵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头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头脑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低级阶段的根基蹊径,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蹊径和目的,僵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 公事员的解决,僵持果真、划一、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前提、尺度和措施举办。 第六条 公事员的解决,僵持监视束缚与鼓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公事员的任用,僵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事变实绩。 第八条 国度对公事员实施分类解决,进步解决效能和科学化程度。 第九条 公事员依法推行职务的举动,受法律掩护。
第十条 中央公事员主管部分认真世界公事员的综合解决事变。县级以上处所各级公事员主管部分认真本辖区内公事员的综合解决事变。上级公事员主管部分指导下级公事员主管部分的公事员解决事变。各级公事员主管部分指导同级各构造的公事员解决事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