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美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合伙人马丽兰(Veronica Mullally)表示,提醒中国企业密切关注美国专利法的修订进程。
由于争议巨大,美国专利法修正案虽于2007年9月在众议院通过,但参议院的表决可能推迟至2008年2月。马丽兰表示,由于此次立法改革涉及较多领域,修正案各项规定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一直在国会极力游说。马丽兰表示,美国修订专利法是为了衔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全球标准统一化要求,将把美国的专利法同其重要贸易伙伴如日本、欧盟的相关法规相衔接。修正案提出的一项重要改变,是不再以发明时间先后为专利获批与否的考量标准,而以申请发明的时间先后为标准。马丽兰表示,“由于可能触及一些企业的利益,这一改革将产生很多争议。”
至于一旦美国专利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对中国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马丽兰表示,“中国公司在中国国内申请了专利,但往往没有在其他关键市场进行申请。”她认为这是中国企业亟待改变的状况之一。根据路伟律所提供的数据,2005年,中国公司在国内申请专利9.3万项,在美国申请2200项。同期,日本在美国的专利申请量为7.2万项,韩国为17219项。马丽兰表示,中国企业50%的出口产品销往美国、日本和欧洲,如果不在国际上寻求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公司将被排除在关键市场之外,或将因缴纳高额许可费而大大减少利润。
马丽兰认为,“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中国商品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关注的目标。”中国企业应充分了解美国法律和法规,一方面要与知识产权储备充足的公司合作,另一方面要尝试收购小型但具有强大知识产权优势的技术型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