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荣耀 广州有八旬老太重度贫血需输血缓解病情,其4个孙子多次无偿献血,却被告知家人“互助献血”才能调配用血。广州血液中心主任称,《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和《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明确界定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和子女。(5月6日《广州日报》) 如此界定等于说,献血用血上祖父母不算直系亲属。这有违伦理传统和立法惯例,遭到网民强烈谴责不足为怪。可是如果真有这样的明确界定,那就“勿谓言之不预”,这主任就是替地方立法机构背黑锅。问题是,《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中规定,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相关费用,并无所谓明确界定。 依照《献血法》,“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减免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直系亲属的范围。可见法律授权解释的只有费用减免事宜,“直系亲属”则不言自明无需赘言,即彼此有直接血缘联系的自然直系血亲,以及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系列”和“继系列”。即使《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如此规定,也不能违背上位法的立法精神。 值得一提的是,违背《献血法》立法精神的,除了广州市,还有上海市的规范性文件,在其《献血条例》中,直系亲属被置换成“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特指“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这在违法的同时也提供了有益启迪,即直系亲属该不该包括直系姻亲?迄今抽象行政行为还不能被起诉,那么根据立法备案制度,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有关机关就理应责令更正违法条款。 近年来无偿献血用血难现象日渐突出,加之红十字会公信力陡降,令民众献血热情遭受重创。面对血液供不应求的窘况,理应依法办事,言而有信,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彰显人性化,让公务员群体发挥表率作用,并严惩以无偿血液牟利者,如此就不难调动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反之,专打部门小算盘,跟献血者耍心眼,无偿献血之路将越走越窄。 来源:南方报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