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 2014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为切实保障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4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2014年招生按照哪些规定进行?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等。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深圳小学入学资料须知(1+5政策解读)】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验原件,无需交复印件,只需交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就学联系函)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只需验原件,无需交复印件,只需交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就学联系函。 温馨提醒: (1)以下各项证明,在学生申请学位和入读期间,都必须保持有效,例如居住证不能中止失效、房产不能转让出售、租房不能过期、社保须保持正常缴费状态、计生证明不能过期等。如因证件失效或状态不正常导致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入学,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2)所提交的证明信息以网上申请时录入的信息为准,一次提供完整信息,过时无法更改; (3)提交证明的详细查阅【】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第3、6类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 【深圳市房屋租凭证(图文解析)】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深圳市房屋租凭证(图文解析)】 (3)就业或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社保查询】【营业执照副本】 (4)计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非深圳户籍,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父亲不论是否为深圳户籍),提供母亲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深圳市就学联系函(样本+下载)】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住房材料。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三)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准备证明材料:(3月29日前) 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入学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30日至4月15日) 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报名范围和学位类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网址:)——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4月16-21日) 家长携带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明的原件(只需交报名表和就学联系函)到申请学校接受审核。初审合格的,学校出具回执。 4.部门审核:(4月22日至5月28日) 公安、房产、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5月29日至6月4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4日下午5时前向申请学校提交复核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 6.部门复核:(6月4-13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6月20日) 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注册:(6月25日前完成) 在6月25日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非深圳户籍学生报到时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新生学位类型划分和具体录取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学位类型是怎样划分的? 第1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2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均无产权房(需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第4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第6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均无产权房(需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第7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第8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是如何计算的?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