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居住证、社保或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中必须有一项满一年,否则不能申请学位。如需用社保体现在深居住一年以上,至少父母一方的工伤保险清单累计12月以上。从报名直至学生入学,社保需要保持正常缴费状态,没有年限或连续缴费时长规定。 (五)对提供的营业执照有什么要求? 答:营业执照需为有效营业状态,计算积分的起始时间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儿童父母实际入股或企业设立的有效日期为准。 1. 儿童父亲或母亲必须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不能仅仅是法定代表人。 2.如果营业执照上的股东或合伙人或投资人或经营者没有显示孩子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或设立时间不是本人作为股东登记的时间,必须提交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工商信息单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自行查阅并打印( gov.cn→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无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公章,最后积分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时间为准。 3. 如父母双方都有营业执照,只能选择父亲或母亲一方的营业执照;如父亲或母亲一方有多个营业执照的,可以同时提供最多3个,月数进行累加。中断的时间扣除,重叠的时间不累加。如A营业执照经营时间为2009年10月—2013年6月,B营业执照经营时间为2012年7月—2015年7月,则累计时间为2009年10月—2014年3月31日,中间重叠时间不累计。 (六)我的营业执照有中断,能否根据累计时间积分? 答:能。需要提供中断前后各阶段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网络系统最多可以累计三个营业执照的时间。属于参股股东的,也需打印营业信息单(工商信息单打印办法同上)。 十二、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问答 (一)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有什么要求? 答:深圳户籍儿童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暂住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如父母都是非深户籍,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2)如母亲是深圳户籍(父亲不论是否为深圳户籍),提供母亲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办计生证明吗? 答:要办。不能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可以提供深圳市其他区的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要看母亲户籍情况。如果母亲是非深圳户籍,需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即申请学位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需提供母亲户籍所在街道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四)我小孩是深圳户籍独生子女,为什么不给予独生子女积分? 答: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谁是独生子女,无法给予积分。二是根据近几年招生情况,深圳户籍儿童基本上都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近入读(宝安中学租房的除外),不需要通过增加计生积分予以优先录取,因此计生积分对于深圳户籍儿童入学基本没有实际意义。 十三、关于其他情况的温馨提醒 (一)哪些子女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就学联系函”?如何提供? 答: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2014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须提供就学联系函;样稿在基础教育科网页的“招生工作”处查询、下载。 (二)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 (三)残疾儿童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凡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深圳户籍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深圳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凡愿意就读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和经评估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深圳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页)到该校学生处(咨询电话:89468816)联系报名。 (四)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划分学校招生地段。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空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每年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初步审核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职责分工,由教育部门将各项证明信息整理汇总后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住宅、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安居房、社保卡、营业执照、计生证明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所以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有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系统自动排斥,无法录取。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