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失踪人口 失踪人口报案 【失踪人口】人口失踪怎么报案 问:人口失踪需要些什么材料或者证明之类的东西才能立案? 一、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 二、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 ●异地人口失踪怎样报案 答:如果是为了找到失踪人,要到公安局报案。请求警方协助。 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 【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194、195条) 第一百六十七条 【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196条,海特法第9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告与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参见民诉见第196条)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六十九条 【判决撤销】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程序 公民离开其最后居住地不知去向、下落不明,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无音讯,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的案件,称为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程序,称为宣告失踪程序。»全文 ■相关知识: ●宣告失踪后监护人的确定 依据民法第二十一条 :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全文 ●【失踪人口】人口失踪报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是24小时,如果对方手机关机或其他原因联系不上的话,怀疑是携款卷逃或遭遇不测的话可以直接报警,不要过于拘泥于规矩,一切以利益和安全为先。»全文 ●宣告失踪后提起离婚能否准予? 网友咨询:男女一方如果被宣告失踪,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是否准予离婚?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如果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全文 ●浅谈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问题 自然人离开其住所或者居所,下落不明而难有返回之预期者,谓之失踪。失踪也可因灾难事故、战争等而发生。失踪会导致与失踪人有关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稳定,失踪时间越长,此种不稳定越是加剧,不仅涉及失踪人自身的财产利益保护,而且涉及失踪人之利害关系人的财产利益与人身利益之保护。为此,法律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遂在民法上设置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其中,宣告失踪涉及失踪人的财产管理;宣告死亡则涉及失踪人权利能力即人格的消灭。故此两项制度在民法中的地位尤为重要,我国《民法通则》亦对前述两项制度作了规定,但错漏颇多。值此中国民法典起草之际,有必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检讨,以求其科学和完善。»全文 ■相关链接: ●【失踪人口】人口失踪怎么报案 ●【失踪人口】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失踪人口能否向法院申请死亡 ●能否与失踪人口离婚 ●【失踪人口】宣告失踪申请书范本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中顾失踪人口专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