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新农合政策法规,2013新农保合策新信息,2013新农保政策,新型农村政策,新农保政策制度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保制度。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实施新农保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新农保制度是从我国经济发展快、人口多、老龄化来势猛等实际国情出发,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今后,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文明进步,新农保制度必将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养老保障制度一并发挥作用,最终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埋单” 实施新农保,政府财政有什么补贴? 新农保制度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保制度。政府的财政补贴是新农保政策中的核心体现,具体分三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全部由政府财政“埋单”,享受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二是政府财政对参保缴费人个人账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三是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南海区对重度残疾参保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20元。 全征地居民可享双份待遇 实施了新农保制度,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还实行吗? 新农保制度实施后,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继续实行。两种制度的待遇合并、叠加计算。比如,某人既符合条件参加了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又符合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那么他就享受双份待遇,即在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原有全征地补贴制度的待遇继续享受。 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保 什么人可以参加新农保? 按市的规定,新农保是面向农村居民的,我区做了突破,凡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南海区户籍且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加新农保。上述人群不含在校学生和服兵役人员,且参保人不得同时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新农保。 个人缴费标准分五个档次 参加新农保,个人缴费需多少? 新农保个人缴费“有弹性”,参保人可根据个人收入水平高低选择缴费标准。按规定,我市参保人个人缴费分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5个档次,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5个档次,个人缴费金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目前按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按月缴费,但在同一个社保年度内只能选取其中一个缴费标准。 养老金标准会逐步提高 参保人每月能领多少养老金? 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市规定,2010年新农保实施时,南海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139。以45岁参保人参保最低档即每月30元为例,缴费15年,计算公式为:100+[(360+36)×15+利息]÷139。初步测算每月最少可领142元。另外,以45岁参保人参加最高档即每月70元为例,缴费15年,计算公式为:100+[(840+36)×15+利息]÷139。初步测算每月最少可领194元。 我市新农保政策将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养老金标准也会逐步提高。 另外,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大社保”养老金待遇的老人,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100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加新农保或大社保。 无法正常缴费允许补缴 离60岁不到15年,是否须缴费不低于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根据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超过45岁,未满60岁),应按期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对这类人员不设置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但必须按期连续缴费至60周岁。因经济条件等原因无法正常缴费的,允许其补缴,补足差额年限的新农保费用。 未满45岁参保最低缴15年 离60岁超过15年,是否须缴费不低于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根据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满16岁,未满45岁),应按期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这类人员设置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要求,鼓励其在无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积极参加新农保。 首批参保工作年底前完成 何时开始参保缴费?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我市新农保由各区具体组织实施, 按市的规定,首批参保人的组织参保工作需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我区新农保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参保单位,以村(居)或个人为缴费户。以村(居)为缴费户的,需提供村(居)缴费银行账户信息;以个人为缴费户的,参保人向所在的村(居)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银行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新农保时,填写《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增员申报表》、《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申报表》及《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统一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村委会应在每月1至25日内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四种情况可退保 参保后,可以退保吗? 按《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也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但参保人有下列情况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1、年满60周岁时,不足规定年限,又不愿补足差额年限的;2、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享受“大社保”退休待遇的;3、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出佛山市的;4、参保或享受养老金期间死亡的。 谁能享受新农保 哪些人可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 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未享受“大社保”退休待遇且其子女按规定都参加了新农保或大社保的城乡居民 (不含延后缴费人员),可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 每月20日前发放养老金 新农保养老金如何发放?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20日前发放当月养老金。符合领取条件,在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申领手续的,可从2010年1月起补发;制度实施后,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年满60周岁当月办理申领手续后,次月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年满60周岁当月申请领取 如何办理申请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手续? 凡符合条件申领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必须填报《南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由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后,在申领待遇人员年满60周岁当月20日前携带申报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所需的申报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本人之页复印件;3、本人信用社存折账号页复印件;4、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一式三份的《南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每年5~6月认定领取资格 领取待遇人员须进行资格认证吗? 领取新农保待遇的人员应在每年5~6月进行领取资格认定。任何人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农保可跨区转移 新农保可跨区、跨市转移吗? 新农保可跨区转移,跨市转移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参保人跨统筹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全部转移。 出境定居可申请退回 参保人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参保人出境出国定居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由村(居)委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死亡的次月停止享受养老待遇,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对多支付的新农保待遇,其家属应予以退回。 新农保可与“大社保”转换 新农保和“大社保”保险关系能转换吗?如何转换? 今后,新农保制度与“大社保”制度可以转换,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关系间的转移,让参保人有机会享受更高的养老待遇。 在国家没有制定新农保制度与“大社保”制度的衔接办法之前,我市将暂按《佛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让两种制度实现衔接。两者的衔接主要是通过农保缴费年限,可按对应年度“大社保”缴费标准补足差额费用后计算为“大社保”缴费年限的方法,实现参保人在城乡之间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但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新农保和“大社保”。比如,某人2010年~2014年参加了5年的新农保,如要转成“大社保”,就要按这5年间“大社保”的缴费标准与新农保的缴费标准差,计算补缴费用。之所以要补缴,是因为目前“大社保”的缴费标准比新农保的缴费标准高。补足差额后,新农保参保人就变成了“大社保”参保人,这5年也就成了“大社保”的缴费年限。 新农合与我政策问答 答: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牧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什么是市级统筹? 答:以市为单位,将新农合政策制度、筹资标准、基金管理、补偿方案、信息平台等达到全市统一,加强信息化建设,便于监管,简化补偿流程,方便农牧民,提高参合农牧民的积极性。 3、市级统筹较以往统筹方式的不同是什么? 答:(1)提高筹资标准、补偿比例及封顶线; (2)统一信息网络管理,实时访问、实时监控; (3)住院费用补偿实行即时结报; (4)市内就诊住院,无需转诊; (5)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6)尿毒症门诊透析按住院补偿; (7)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市县(区)两级监管。 4、大病统筹基金应当如何使用? 答: 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牧民的住院、计划内住院正常分娩、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 5、我市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我市参合农牧民筹资标准是160元/人,其中我市户籍的农牧民个人每人缴费30元,各级政府对参合农牧民每人补助130元。 6、 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答:(1)凡我市行政区划内农业户籍人口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以户籍证明为准)。 (2)非我市户籍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与当地农牧民存在婚姻关系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员、异地农牧民与子女长期在包头居住的人员,可以以户(三人以上)为单位就近选择参加新农合,缴费金额包括各级政府补助加我市农牧民个人缴费金额,并提供有关证明。 7、为什么农牧民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答:由于新农合具有互助共济性质,靠大家的钱帮助少数病患者,因此,要求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否则就会出现老弱病残者参加,身体健康者不参加的情况,也就难以发挥新农合互助共济的作用。 8、农牧民如何办理《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 答: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合时,每个家庭成员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对照户口簿准确填写《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同时在照片上加盖新农合经办机构章即可生效。 9、农牧民在申请参加新农合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提供个人信息要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一致,交费要索取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缴款专用收据。 10、 参合农牧民违规如何处理? 答:参合农牧民弄虚作假,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新农合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将本人医疗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2)持他人医疗证冒名就医的; (3)私自伪造或涂改医药费单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 (4)利用新农合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5)其他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 11、参合农牧民异地如何参合? 答:长期在我市非户籍所在旗县区居住(一般在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我市户籍农牧民,可自愿以户为单位选择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农合,但不得重复参合。如固阳县农牧民长期居住在东河区,可以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在东河区参加新农合,经东河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办理个人缴费后,打印新农合医疗证。 12、参合农牧民就诊住院需携带哪些证件? 答:需携带《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计划内生育参合患者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带《准生证》。 13、常见不予补偿诊疗项目有哪些? 答:(1)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医药费用; (2)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职业病、医疗事故、工伤等,各类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以及违法乱纪等引发的医疗费; (3)《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基本药物目录(试行)》规定以外的药品费; (4)各种美容、整容、住院疗养及保健等费用; (5)理疗设备费、不孕症、性功能障碍的医药费,人流引产费; (6)与疾病无关的医药费。 14、在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怎样补偿? 答:参合患者先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到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登记,方可在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即时补偿报销。 15、14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如何申请及补偿? 答:14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先心病、家庭贫困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和旗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病例,向旗县级合管办、民政部门提出手术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参合儿童先心病手术审批表》。住院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80%,其余20%的费用由旗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超出限价的费用由医院承担,参合患儿免费手术。 16、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后还能享受新农合补偿吗? 答:可以,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农牧民,可以参加新农合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新农合基金的补偿。 17、参合农牧民在市级或市外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需要办理转院审批吗? 答:我市实行市级统筹后,参合农牧民患者在市内可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不需要办理转院手续;转往市外就诊住院时,须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珍意见,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到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登记,出院后方可补偿,未办理转珍手续的不予补偿。 18、参合农牧民外出务工或探亲急诊住院流程及补偿所需材料? 答:在外务工或探亲访友急诊入院的参合患者可就近就医,但3日内要将详细情况报告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院后持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回当地申请补偿。各旗县区经办机构接到市外就医患者的补偿资料后,进行初审,再经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后,把补偿款直接打入患者账户。 19、内蒙古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2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牧民患者住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使用自费药品,减免10%; (2)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减免30%; (3)尿毒症门诊透析,减免15%。 21、我市新农合开展的单病种付费有哪些疾病? 答:包括单纯性阑尾炎手术、单纯胆囊切除术(开腹、腹腔镜)、子宫肌瘤手术、腹股沟疝手术(不含补片)、剖宫产术、 白内障手术(单眼,含国产晶体)、单纯性甲状腺腺瘤手术八种疾病。 22、新农合单病种参合农牧民就医怎样付费? 答:新农合患者住院后对于符合单病种条件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要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委托人同意并签订单病种付费协议方可执行。单病种付费分为新农合基金支付额、参合农牧民支付额两部分。其中新农合基金支付额为定额付费,参合农牧民支付额为最高限价范围内付费。具体付费方式为:
参合患者 最高支付(元) 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治疗 2000 单纯胆囊切除术(开腹) 3000 单纯胆囊切除术(腹腔镜) 2700 子宫肌瘤手术 2700 腹股沟疝手术(不含补片) 2000 剖宫产术 2200 白内障手术 (单眼,含国产晶体) 2200 单纯性甲状腺腺瘤手术 (单侧) 2000
23、单病种付费是否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执行? 答:否,单病种付费只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其中包括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包头市第四医院、北方重工医院、包头市第八医院(铁路医院)、包钢三医院八个病种全部开展。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仅开展子宫肌瘤手术、剖宫产术、白内障手术、腹股沟疝手术)、包头肿瘤医院(仅开展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治疗、腹股沟疝手术、单纯性甲状腺腺瘤手术、子宫肌瘤)、包头市眼科医院(仅开展白内障手术)。 24、如何申报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资格? 答: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牧民,须向所在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包头医学会特殊慢性病专家组鉴定审批后,方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待遇。 25、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一年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术后记录、病理报告单、出院小结、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住院诊断证明书)。 26、如何申报享受尿毒症门诊透析补偿资格及需要哪些材料? 答:参合患者本人或家属向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或所在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治医生填写《包头市新农合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断证明书(并注明需长期透析); (2)住院病历(包括相关检查化验结果及以往肾透析资料); (3)《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7、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的补偿办法? 答: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等同住院给予即时结报(同时不再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参合患者每次透析仅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同时简化流程,方便患者就诊。 28、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怎样监管? 答:(1)严格按照协议和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监管。 (2)网络实时监审。 (3)对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住院患者的住院病历进行抽查。 (4)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现场稽核。 29、有疑问或发现违规事件应向哪里咨询和举报? 答:农牧民朋友在参加新农合如果有什么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各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包头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的监督电话。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