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的总称。税收关系分为税收体制关系与税收征纳关系。调整税收体制关系的法律规范不在考试范围之内。税收征纳关系分为税收征纳实体关系和税收征纳程序关系,因此税法主要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部分是征纳实体法,一部分是征纳。该部分的复习,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税法 (一)税法的分类这里的“税法”是指的实体税法,实体税法最常见的分类是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法、收益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和行为税法。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关税法;收益税法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农牧业税法;财产税法包括房产税法和契税法;资源税法包括资源税法本身、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行为税法包括印花税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法、车船使用税法、屠宰税法和筵席税法。对于上述分类应有所了解。起码谈到流转税法、收益税法应知道涉及哪些税种。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定,有税必有税法,税种很多,复习时往往感觉到很乱,而实际上税法的内容是很简单的,任何实体税法都是由下列这些要素所构成的: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违章处理。实体税法就是这些要素的罗列,当然,具体到一部实体税法不见得这些要素全部具备,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就没有税目要素。 税法的构成因素中较为重要的有: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这三个要素是任何一个实体税法都要有的,欠缺其中的任何一个,税法是无法执行了。 1.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关于征税主体,应当知道我国行使征税权力的机关有三个,分别是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代交通管理部门征收船舶吨税。其余的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一谈到纳税主体,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企业与个人,这里必须要知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成为纳税的主体。 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分税种的标志,如流转税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收益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一个纳税人可能要涉及到多种纳税的纳税义务,这是因为针对的征税对象不同。在复习每一个具体税种时都应予以注意,当给出一些具体情况让选择缴纳哪一种税时就会运用到。 3.税率。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代表着征税的深度。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有: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采用定额税率的税种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采用比例税率的税种最典型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的某些税目;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是土地增值税。 此外,税收优惠也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提起税收优惠,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减税与免税,学完税法应知道税收优惠形式是很多的,主要包括:减税、免税、退税、再投资抵免、加速折旧、亏损弥补和延期纳税等。 为便于大家复习流转税法,我们先总括性的介绍一下流转税的法律设计。一般情况下,对货物的销售,征收增值税;对劳务的提供,征收营业税。由于流转税采用比例税率,税负保持中性,这样使得流转税的征收,无法发挥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为兼顾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又选择了特定消费品加征一道消费税。因此,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关系就是一种递进的关系,凡征收消费税的商品,肯定是要征收增值税的,但反之则不尽然;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关系就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增值税侧重于对货物征税,营业税侧重于对劳务征税,两种税的征收不相重复。 二、分类 (一)增值税法增值税是以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在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征税,当给出的条件是销售货物时,首先应考虑增值税。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货物,还包括两项劳务,这两项劳务是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对于这两项劳务应特别注意,是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的。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的征收不考虑纳税人的盈亏状况,只要搞经营活动有增值额出现,就要征税。当考试给出的是销售收入额的时候,一般涉及增值税的缴纳问题。 增值税是针对货物的,但应当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货物的销售都要缴纳增值税,有两项货物的销售是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的,这两项货物是: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这是需要特别加以注意的地方,在进行选择时应考虑到。 增值税是多环节征税,商品每流转一道,有增值额存在,就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税款是单独列明的。 增值税设计有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的减免税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决定减免税。 (二)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货物的销售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的消费品加征的一道税。消费税纯粹是针对货物的,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这些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在消费税的复习中有两点需要加以特别注意:一是特定消费品的范围,二是征税环节的单一性。依据消费税法,特定消费品是指如下五类消费品:①过度消费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烟火;②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③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④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⑤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护肤护发用品、汽车轮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道道征税不同,只征收一道,这一道是出厂环节,进口则是在进口报关环节。 在考试中,当给出货物的销售额,而又不是针对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时,应首先考虑增值税。接下来看销售的货物是否在特定消费品的范围内,若不在范围内,则不存在消费税的缴纳问题;若在范围内,还涉及消费税的缴纳问题。消费税基本不存在免税的问题,只对出口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三)营业税法营业税是针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与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征税相反,主要针对劳务征税,外加两项货物的销售,这两项货物是:转让无形资产与销售不动产。当考试给出的条件是提供劳务时,首先应考虑营业税的缴纳。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劳务提供都要缴纳营业税,有两项劳务应特别予以注意:这两项劳务是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这两项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不属于征收营业税的范围。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多项劳务,应分别予以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税率最高的劳务计算征税。营业税的减免税是非常严肃的,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 (一)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内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与上述三种流转税种不考虑盈亏状况不同,以企业经营有成果为征税的前提条件。在企业所得税的复习中,应注意三点: 1.这里的企业包括所有的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来自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都要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纳税。这里的全部所得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其他所得如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 2.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 3.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准予扣除项目是指成本、费用、损失。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