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XX的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XX的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位于XX的 内,商铺的编号为 号(如附图)。 第二条:两铺的面积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学习店面租赁合同。 第三条:商铺的结构 出租方提供给予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为 结构,楼层空不少于 毫米,以下为商铺内设施情况: 1.商铺间隔为180毫米厚实心砖墙; 2.商铺内地面用水泥沙浆批荡; 3.商铺装设 外墙; 4.商铺装设独立计量电表、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一套(商铺内其它配电线路由各商户负责);使用220伏特电源; 5.商铺装设独立程控电话接口; 6.商户装设消防报警自动喷洒灭火系统; 第四条:商铺的用途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用途为经营" "等。承租方如要改变其经营项目为不属于上述类别的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许可。承租方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守法经营。 第五条:租赁期限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期限为 年,租期由起租日计顺延五年,起租时间根据XX正式开业时间起计,XX正式开业时间之日前为免租期。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优先与出租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赁商铺。 第六条:交铺日期: 年 月 第七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 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两铺第一年月租金共RMB¥ 元;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预付¥ 元人民币租金给出租方作为担保,以及同意预付RMB¥ 元作为上期租金以及¥ 元人民币给出租方为管理费担保金及¥ 元人民币给出租方为管理费上期(合同期满无息退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之担保金以及两个月管理费之担保金),租金从XX开业之日起计; 租金自第 年开始每年以 %的递增率环比递增,即第 年月租金RMB¥ 元,第 年月租金RMB¥ 元,第 &nbs 年月租金RMB¥ 元,第 年月租金RMB¥ 元,第 年月租金RMB¥ 元。 第八条: 如承租方违约或单方毁约,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予退回其预付的租金;承租方须于每月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的应付租金。 第九条:综合管理费。 为确保承租方能正常使用其承租商铺经营,出租方对XX实行统一的综合性商业物业管理,并提供一系列有偿服务,服务包括:电讯、邮件报刊送递、广播、防盗监控、保安、卫生清洁,饮用水、物价指导、消费导购、礼品包装等;为此,承租方每月以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的标准按其承租的商铺的建筑积向出租方缴纳月综合管理费共¥ 元人民币;该综合管理费己包括:中央空调电费、中央空调设施维护费、自动扶梯电费、自动扶梯维护费、消防及供电设施维护费、公共照明电费、公共水费、公共卫生清洁费、保安费、管理服务费及整体宣传策划费。 租赁期内综合管理费每年递增5%。 承租方须于每月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的综合管理费。 第十条:其他自理费用。 商铺内用电电费根据商铺内的独立电表计量实际用量,由承租方于每月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电费标准为每度 人民币;本合同租赁期间如遇政府供电管理部门调整供用电收费标准,则以上述电费标准为基点相应向上或向下进行调整。 商铺内程控电话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统一装设,初装费每台Y 元人民币,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每月实际使用话费由承租方自理。 商铺内有线电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申请统一装设,福州店面转让。初装费每户¥ 元人民币,每月月费Y 元人民币,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 承租方因承租商铺及经营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工商管理费及须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收由承租方自理并准时缴纳。 承租方因承租商铺及经营须向政府管理部门明文规定应由承租方缴纳或分摊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并准时缴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商铺的维护保养。 租赁期间,商铺除因结构质量问题外,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如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商铺破损或不安全,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必须报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租赁期间,商铺内的电表、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卷闸、风机盘管、消防喷淋头一年内因质量问题出现破损,由出租方负责修复,因人为因素造成碰损,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及赔偿,一年后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因经营需要,将承租商铺转让给予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按出租方的要求办理有关的变更转接手续。 第十三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利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综合管理费及其他合同明确的费用。 ②有权利因检修设备设施、卫生清洁、经营管理、救灾、排除危险、维护安全、防火检修等原因进入承租方租赁商铺范围进行工作。 ③有权利进行统一的商业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监督承租方守法依约经营,监督商铺的用途。 ④有义务提供完整良好的商铺及商铺内设备设施。 ⑤有义务确保中央空调系统、消防设施、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 ③有义务保障承租方在守法依约经营的情况下不被干涉而自主经营。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利合法依约正常使用商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②有权利经报请出租方审核同意,对商铺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 ③有权利于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商铺。 ④有义务准时按量缴纳租金、综合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⑤有义务接受协助出 租方进行统一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③有义务合理使用、积极维护两铺和设备设施,确保整体安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商铺及提供服务,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第三人对商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擅自拆改商铺结构、间隔、设备设施等,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夫。 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出借、抵押、出售、用于进行非法活动或改变商铺用途,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租金、综合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除补交拖欠款项外,还须以每逾期一大按拖欠款项总额的l%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二十五天,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 租赁期满,逾期不续约又不迁出商铺,按本合同规定租金标准的十倍缴纳惩罚性租金,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夫。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向东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二、租赁期间,事实上店面转让合同。出租方统一代承租方购买商铺内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同意接受出租方统一的大型专业商场模式管理,同意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商铺经营营业、服务公约、防火及治安责任书。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赁期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政府征用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及承租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作违约,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日计清结算。 第十七条:租赁期届满的处理 租赁期满,出租方如继续出租商铺,须于租赁期届满前九十天书面或公告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个,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如继续租赁商铺,须与出租方重新签订新的商 铺租赁合同:承租方如不继续租赁商铺,须于接到通知后的三十大内书面明确回复出租方,否则视作承租方放弃续租权。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不继续租赁商铺,须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出商铺;迁出前须结清一切拖欠出租方的款项,并向上两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办理好歇业手续: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租方和承租方对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双方愿意到XX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解决。在协商或仲裁未获解决前,双方必须继续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承租方完全缴足预付租金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之日止夫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直,由出、承租双方共同协商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XX商铺营业制度及服务公约》和《XX商铺防火及治安责任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出、承租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份,公证部门一份。本合同的印花税由出、承租双方各负责50%。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签订 < p>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