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工商户。今年春天起。一个曾经在我家工作过的员工。以来我家玩的名义半年时间连续偷盗我家现金接近200万元。我家的保险柜钥匙被她偷配去了。9月22被刑事拘留。现在还在预审阶段。追回不到损失额的一半。据公安方说,其余损失基本没办法追回了。我该怎么办?损失如何追回?到法院的审理我该怎么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两百万能够查证属实,是盗窃数额,那么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你的损失,你可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等法院判决后,执行他的财产 根据金额和危害范罪情节 你还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关注一下 AN j你好,现在社会复杂,买个门窗家用防盗报警系统可以确保安全,大家可以参考下我的经验: jsy.%75%72%6C%37%2E%6D%65/pvpO?.bdv 复制上面的网@址查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