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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手记

时间:2012-12-20 19:51来源:曹荣 作者:聪明的水 点击:
1995年,我当了个家电营业员,在淮海路一家著名商厦上班,12月31日,这个让我终身难忘的日子。晚班,领导都回去了,店里没几个顾客,漫不经心地东看看、西看看,大约是晚饭后出来散步的。搭班的同事躲到仓库里睡觉去了,我也无聊地踱着方步,突然发现:钱包

1995年,我当了个家电营业员,在淮海路一家著名商厦上班,12月31日,这个让我终身难忘的日子。晚班,领导都回去了,店里没几个顾客,漫不经心地东看看、西看看,大约是晚饭后出来散步的。搭班的同事躲到仓库里睡觉去了,我也无聊地踱着方步,突然发现:钱包!柜台下面有个钱包!是惊是喜?确切地说应该是又惊又喜!长到23岁还从没捡到过钱包,难道天上真的会掉馅饼?难道大郑州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遍地黄金,等着去捡就行了?能感觉自己的心跳慢慢在加速,环顾了一下四周,无人注意、无人察觉,于是我故作自然、故作镇定地弯腰捡起了那个钱包,慢悠悠地躲到货架背后,打开一看,大失所望,里面仅有几个硬币,加起来不足一元钱,几张发票、一张身份证,嗯?还有一张信用卡!失望又变成了狂喜!里面会有多少钱?三千还是五万?要知道,我一个月的薪水才八百!对面伊势丹的那些名牌衣裤、靴鞋都让我眼馋,只有看的份,没有穿的资格,难道这次是天赐好运?那件飘马的运动上衣可要九百多!那双麂皮的短靴足足一千六!我都想了半年多了,难道这次梦想可以成真了?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呢?应该不会太多,因为钱包看上去太普通了,不像是有钱人用的。正在胡思乱想,朋友小申来了,我兴奋地告诉他关于钱包的事,他一听也颇为高兴地对我说有个朋友在伊势丹做账台,以前也遇到过顾客盗刷信用卡的事,被察觉后只是将卡没收而已,并无大碍。于是第二天我们就壮着胆子开始了疯狂的购物行动,足足七千多啊!大包小包、满载而归,出乎意料的是其中六千多是透支的,那卡的主人跟我一样是个穷鬼,妈的!没钱你办的什么信用卡!更加出乎意料的是1996年共和国掀起了严打的狂飙!我们被以信用卡诈骗的罪名关进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已是深夜,我不知不觉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起来!起来!”一阵粗鲁的吼叫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被一副明晃晃的手铐铐在一张大长椅上,霎那间想起了自己现在是在卢湾区的某个派出所,眼前站着两个警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们上了一辆小面包车,稀里糊涂地行驶了大约二三十分钟,进了一座陌生的建筑物,事后才得知是卢湾区看守所,民间俗称“卢庙”。我与同案犯两个人带着几分疑惑与恐惧跟着另两个警察来到两个窄小的铁笼子前,“进去!”我们乖乖地照办了,铁笼子被锁上了,接着我们又被命令脱掉衣服,扔出去让他们检查,口袋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拿走甚至连拉链、纽扣都被剪掉,可惜了,我那件心爱的夹克衫才买了不到一个月,事后有人告诉我衣服其实可以不剪的,只要你对警察说衣服我不穿进牢房,麻烦你交给我家人,也有人告诉我剪掉拉链、纽扣是为了防止有人把它们吃下去用来自伤自残从而达到抗拒改造甚至保外就医的目的。检查好了以后我们穿好衣服被放出了铁笼,又被分开关进了大约有四五十平米大小的牢房,里面有六七个人正在睡觉,一个中年郑州男子被惊醒了,大声对我说:“哪里人?先睡下来!”我含糊地回了一句“郑州人”然后和衣而卧,很快就睡着了,但是由于正值冬季,又没有被子,普通的棉袜根本不足以御寒,冰冷的双脚不时把我从睡梦中惊醒,裹紧衣服,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似乎好受一些,但不一会儿刺骨的寒意又从双脚传来,将我惊醒,就这样被寒意和困倦反复折腾了不知多久,走道里的大喇叭响起了沉闷而有些失真的歌声,音质比钱柜里的差远了,所有人都被惊醒,陆陆续续起身、穿衣、叠被,我独自茫然地站在角落里,有些不知所措,一个比我高出一头的彪形大汉面露凶光向我走来,厉声喝问:“什么事进来的?”我低声回答:“冒用信用卡。”他似乎没听明白:“说话好好说!”随着嗓音一起提高的是他迎面挥来的一记右勾拳,重重地落在我的左腮帮子上,我趔趄了一下,但并未倒地,后来听说他是练拳的,不知是我的抗击打能力强呢还是他手下留情了,反正我没有倒地,也没敢还手,这点自知之明总有的,差了好几个级别了,太悬殊了,犯不上以螳臂当车。后来才明白每个新入狱的人都得被老官司们象征性地来上几下,郑州人管这叫“搞路子!”,不还手的话一般也不会让你受伤的,无冤无仇的别人也不会往死里打,如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的话等以后来了新人你也可以对他“搞路子”的,这跟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然后再向新媳妇撒气似乎是同一个道理。之后又让我读了一遍监规,然后在地上静坐,那大汉的口气缓和了许多:“大家都是郑州人,我也不想为难你,晚上洗个冷水澡,给你弄条被子,睡得舒服一些。”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听他们边干活边海阔天空地胡侃,由于昨晚没睡好,我时不时地犯困,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开饭了,一个铁盒子送到了我的手中,喷香热乎的米饭上躺着一块诱人的红烧大排和一个酱蛋,这让我有些出乎意料,高兴地感叹道:“你们这里的伙食还不错的嘛。”牢头不禁哈哈大笑:“小赤佬,今天是元旦,逢年过节改善一下伙食而已,等明天你再看看吃的是什么。”接着他们又好奇地谈论起我的案情来,每逢牢房里来个新人总会有新的话题可以谈论,一天很快过去了,晚上收工了,牢头把房间里的人给我一一作了介绍,他本人绰号“阿秃”,三进宫的老官司了,诈骗进来的,现在正在跟警方胡搅蛮缠,想辩解成债务纠纷。那位是“三毛”,吸毒进来的,早上赏了我一拳的那个大个子我本以为他是打架斗殴或是拦路抢劫进来的,没想到人家干的还是技术活,开拐的,就是偷皮夹子的,倒是粗中有细,还有一个小绍兴也是盗窃,他可专挑熟人下手,去工地找老乡,屋里没人,他就开始翻箱倒柜,搜遍了每一个抽屉的角落,翻遍了每一件衣服的口袋,把所有看得上眼的物件都往自己口袋里装,结果被人赃俱获,抓了个现行,这小子不仅行为可恶,长得也招人厌恶,矮小猥琐不说,还有怪病,好端端地会突然翻白眼,四肢抽搐,口中嗷嗷乱叫,每天都要发作一两次,这时只要上去猛抽他几个大耳光就能让他安静下来,通常这项任务是由小四川执行的,他也是因为盗窃进来的,虽说身材瘦弱,一只手也有残疾,但会几路腿法,一字马、劈叉什么的都行,几周后在一次与其他犯人的斗殴中一记侧踹将对方踢出去老远,不由让我刮目相看,他为人其实挺随和的,跟我倒是挺不错的,话又说回来了,男人嘛,总有点脾气的,尤其是一帮子男人住在一间封闭的房间里发生点摩擦也在所难免。三毛也是三进宫了,性格极为豪爽,又颇为健谈,一个人能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的笑话与趣事,跟脱口秀明星有得一比,他感叹颇多,在他年轻时吃官司时比现在苦多了,那时一天吃两顿饭,早上九点和下午四点各一顿,所以民间有戏称吃官司为吃九四,与酒肆谐音,至于酒肆就是酒店的意思。正说得兴起,隔着铁栏杆有个文质彬彬的犯人过来聊天,刚开始我有些奇怪,他怎么可以在外面自由活动的,后来才得知这叫做劳动犯,是由某些罪行轻微再加上表现良好的犯人担任,协助政府做管理工作,负责送饭、送水、打扫卫生以及一些琐碎的杂务,这可是属于洋差、肥缺一类的好工作,不仅较为轻松惬意,没事还可以在各个牢房之间随意走动,聊天解闷,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比在外面的人日子还充实,不像现在社会上的不少人整天闲得发慌、无聊至极,总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有些人因此还沾染上了吸毒的恶习,然后再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要是每个人都能洁身自好这个世界会怎么样呢?假设是美好的但却是毫无意义的,时间不可能倒流,世上也没有后悔药。

牢房里其实也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dqlxbz/2012/1212/53401.html。一般罪行轻微的打架斗殴、盗窃之类的小案子通过调查取证后会先拿到检察院的起诉书,给牢头看了以后,他们根据自己常年跟司法机关打交道的经验通常就能判断出能判几年徒刑,一般都很准,一般不出半年就能拿到判决书,有前科一定会被加重处理,就像小绍兴,虽说盗窃的案值不大,但他以前劳教过,所以拖了半年多了还没等到处理结果,要是初犯的话很可能就已经释放了。我由于是初次入狱,心里没底,本来以为自己拘留几天就能释放的,现在才知道还有收容审查这个概念,进派出所时做了个笔录,交代了一下作案经过,进了看守所又重复了一遍,心里想不就那么点小事嘛,费得着关那么长时间吗?由于在1996年信用卡还不像现在那么普及,因此与这方面相关的案子牢头们也有些吃不准,只是他们根据案值判断我肯定是没啥大事的。隔了几天提审来找我了,男性,气势汹汹,上来就指着鼻子对我说“一枪头啊!”意思就是让我像竹筒倒豆子似地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交代清楚,其实我们也就那么点事,也没啥可以遮遮掩掩地,因此我只是将事情的经过第三次完整地叙述了一遍。

差点忘了牢房了还有一位重要的人物,九十年代初新民晚报上曾报道过一群号称“东北虎”的盗抢团伙份子,其中的阿林就和我关在一起,身材高大魁梧,满脸络腮胡子,倒是挺威武的,只是倒八字的眉毛与一对老鼠眼长在一起又显得有些滑稽,他其实挺老实的,不像阿秃和三毛那样见多识广、能说会道,由于流窜作案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团伙人数众多,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很大,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他已经被关了三四年了还没拿到起诉书,整天忧心忡忡、唉声叹气,这也符合常理,像三毛那样整天乐呵呵的人在监狱中还真不多见,亏得有他在才为沉闷而艰苦的改造生活平添了不少欢声笑语。又来了一位新人,一进门就放下手中的被褥往门口一蹲,看这架势就是老官司了,不像初犯的人进来总是傻乎乎地站着,不知所措。三毛上前客气地问道:“朋友,哪里的?”他无有丝毫慌乱,回了一句:“阿华,卢湾的,跟阿四混的。”这下可好了,三毛也是阿四的朋友,而阿四当年是卢湾区出名的大流氓,遇上熟人了,立刻亲热地招呼他坐下,拉起了家常,颇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阿华长得高大帅气、一表人才,因为在舞厅跳舞时捡了一只别人遗忘的手机才进来的,那个年代的手机还被称为大哥大,体积比现在的大多了,俗称砖头机,价格都要上万的,在当时还是属于奢侈品。阿华以前因为打架斗殴坐过牢,出狱后也曾下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没想到一时糊涂又进来了,而且是在玩得最开心的时候进来的,相当于一下子从天堂跌进了地狱,懊恼不已。他还记得当时几个便衣将他围住并亮出了精致小巧的六四,关照他放老实一点,他还记得家门口的拐角处有一扇铁门通向一条小路,曾试图从这里脱逃并顺势锁上铁门用以阻拦警察的追赶,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走到铁门前才发现有个老头坐着晒太阳,堵住了通道,这下将他的计划彻底打乱了,只得无奈地又进了监房。这里的改造让他很不习惯,他倒是挺怀念以前在南市区看守所的生活,那里不用干活的,没事可以打牌、下棋,三毛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劝他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案值也不大,打上前科撑死了也就三四年的事情,只是不太值得,话又说回来了,吃冤枉官司的人多得是,那个小江西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没事在街上闲逛,你知道盗窃罪量刑标准。看见一辆没上锁的摩托车,一时手痒,上去发动车子在街上逛了几圈然后随手就把车停在了离原来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失主报案后自己又在街上寻找,不久后自己又把车子找回去了,按理说是没事了,但他照样被以盗窃罪判了八年徒刑,九十年代的时候盗窃罪判得很重,超过六万就可能枪毙,因为那时的工资普遍都较低,六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了,称得上数额特别巨大。

有人可能会问牢房里上厕所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当然是在房间里解决喽,靠近门口的地方有个水池,边上有个蹲坑,相当于厕所,但又没有遮隔,水池的排水管直通蹲坑,这样的设计倒也很合理,洗漱、排泄都能解决了,卫生情况比外面的某些公厕还要好些呢,最起码没有苍蝇和蛆虫,牢头都挺讲究卫生的,如果有人患了皮肤病,类似脓包疮之类的话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所以在牢房里会专门安排一个人搞内务,就是负责洗碗、洗衣服、打扫卫生,有点类似军事化管理,毛巾要叠得整整齐齐地挂在水池上方的挂绳上,上厕所要喊“报告”,不准乱说乱动。里面的人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这不,那天阿华与小绍兴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进而厮打起来,他太自不量力了,没两下就被阿华打倒在地,口鼻出血,情绪激动地跑到牢门口大叫“报告管教!报告管教!”,劳动犯与管教大惊失色,匆忙赶到了,问清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决定对阿华实施惩戒,反铐在铁栏杆上,连续站立三天三夜,除了早上放开解一次大便之外其余时间就这样站着,小便的话由其他犯人拿个瓶子帮他接尿。到了第二天阿华就坚持不住了,我们都有些同情他,因为大家都看在眼里,确实是小绍兴有错在先,阿华这样站着怎么睡得好呢?我们弄了几床被子垫在他身下,他坐在被子上,双手反铐着,下巴下面垫着一个枕头,就以这种狼狈的姿势睡觉,但总比站着睡舒服一些。好不容易过了三天,解开手铐人已经站不住了,撩起裤管一看我大吃一惊,两个小腿肿胀得非常厉害,皮下的毛细血管都清晰可见。小绍兴也自觉理亏,害得阿华受这么大的罪,这几天任凭别人如何指责、呵斥都没敢顶嘴,本来阿秃和三毛说还要再把小绍兴揍一顿的,被阿华劝阻了,还真是不打不相识,经历了这次风波之后阿华倒对小绍兴另眼相看,从此后两人倒也客客气气的,没事还拉拉家常、开开玩笑。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彼此也都会谈及自己的亲人与朋友,都盼望着能早日重获自由、回归社会。

不知不觉快过年了,阿林的家人给他寄来了伍佰元钱,这让他感动地热泪盈眶,真是雪中送炭啊!人处于这种困境中时是最需要亲人关心的,可刚高兴了没几天他的起诉书下来了,看了以后又让他陷入了焦躁不安之中,原来由于团伙人数众多,犯下的案子也有五六十起之多,团伙成员之间互相推诿、抵赖,都想减轻自己的罪行,提审也实在弄不清楚了,有些不是他犯的案子也算在他头上了,反正就是一笔糊涂账了。阿林真是比窦娥还冤,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阿林整天失魂落魄般地念叨:这都可以辩掉的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我干的,这都可以辩掉的呀!阿秃有些幸灾乐祸,大声叫道:“哈哈哈哈!阿林要枪毙啦!”阿林愤怒地回道:“滚你妈的蛋!”引得大家哄堂大笑。老官司们大都油嘴滑舌的,没事捣捣浆糊、开些无聊的玩笑活跃活跃气氛倒也不错。又过了几天,我填了捕票,就是在逮捕证上签了字,管教大声叫了我的番号:“168,东西理好。”我不禁有些慌乱,要将我带到哪里去?阿秃倒是见惯了风雨,不慌不忙地对我说:“你没啥大事的哦,就算逮捕了也很有可能被判缓刑。”阿林对我说:“到了逮捕间给我兄弟周刚带个好。”我收拾好被褥,到了楼上的逮捕间,身份由嫌疑犯正式转变为罪犯。牢头正是周刚,看在阿林的份上也没怎么难为我。又过了两个月拿到了起诉书,牢头们一看颇有些不以为然,总共才七千多,算在我头上的才两千多,又是个第三被告,估计缓刑的可能很大。果然不出所料,两个月后我就拿到了判决书,被判处缓刑一年,释放回家了,不过还罚了两万元钱,真让我爹心疼的,也算是因祸得福,就当是交了学费了吧,这半年的社会大学还真让我长了不少见识,还是要谨记古训啊,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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