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许霆触犯的不是盗窃罪!![ 2008-1-15 10:36:00 | By: 佘小红 ] 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法律人士们犯了一个“以貌取人”的错误! 这里的“貌”就是指人们通常意义上说的“取”钱的“取”字,这些人们以“取”钱的“取”该通用词的表面意义来认定许霆到ATM机上“取”款的行为是一种“窃取”行为。 其实不然,许霆“取”钱是依赖于ATM机的给付!ATM机不给付,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dqlxbz/2012/1222/56277.html。许霆永远都“取”不到钱。人们无论到柜台还是到ATM机“取”款,都是先向它们提出给付的请求,尽管该钱是自己存在银行的,但仍需要得到银行的认可,在银行审查后,银行才会给钱。这一个过程不是存户能够自行启动后就可以完成的,一定是银行审查后才能实现的。因此所谓的存户“取”钱实际上是银行的“给”钱,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既然是互动过程,当然不可能存在“秘密”,并且由于有一个审查后才给付的过程,就更不可能存在窃取了!!! 许霆的第一次行为是一个合法的请求,当然,这种请求由于许霆的失误而不当,这时银行(无论是ATM机还是柜台,它们的审查行为都代表存户的银行)应当依程序按约定审查,遗憾的是银行的审查由于技术原因而导致错误。这个时候许霆取到的钱多出其帐户的部分对于许霆来说是不当得利。 但是,至此之后,许霆是知道自己的帐户已没有钱了。这个时候许霆取钱是基于“帐户”上有钱这个虚假的“事实”,许霆已经明白银行(ATM机)现在是“弱智”的,许霆向银行提出来的支付现金的请求实际上对于银行是一种显失公平的行为,并且是一种没有相应的“对价”的行为,因此,以“帐户上有钱”这一虚假的事实向银行要求“取”款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许霆的第一次以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以17.5万元减去一千元的金额作为其诈骗的金额,承担相应的刑罚,也就是十年以上的起步刑。 我相信,许霆最终不会以盗窃罪定罪量刑的![ 2009-1-9 21:59:00 | By: 9ask网友(游客) ]发表评论: 引文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