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说法:盗窃罪的构成与量刑

时间:2013-01-25 19:40来源:新起点投资 作者:凡夫俗子 点击:
一、什么是盗窃罪 。 盗窃罪的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系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多次盗窃的行为、或扒窃的行为。 在常态下盗窃罪是数额犯,其盗窃金额需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方构成盗

一、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的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系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多次盗窃的行为、或扒窃的行为。

在常态下盗窃罪是数额犯,其盗窃金额需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方构成盗窃罪。但在盗窃行为方式是扒窃(俗称:摸包、扒手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即使盗窃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罪的构成

(一)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积极地追去该目的的实现,即具有直接故意。

(二)主体要件:凡已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多次盗窃的行为、或扒窃的行为。

三、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劫罪量刑标准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二)重庆市2004年召开的公、检、法、司、国安第三届“五长”联席会议纪要,在前述幅度内规定了重庆地区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 在本市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天一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六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本市其余地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八百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八千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五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之表述:当行为人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时,无论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均构成盗窃罪。

四、盗窃罪的量刑

(一)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其他严重情节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