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反对用犯罪的方法打击犯罪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拘禁嫌疑人 京衡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苗宏安律师 打击犯罪,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准确打击犯罪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如果用犯罪的方法打击犯罪,则应当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笔者作为辩护人,在办理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郏雪峰贪污受贿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对郏雪峰实施了非法拘禁。在开庭中,辩护人在法庭上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非法拘禁行为,但并没有引起法院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笔者认为有必要将该案的非法拘禁事实公布于众,以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案情简介 郏雪峰,男,原昆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2011年5月25日下午4时许,由昆山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送到昆山检察院。2011年5月27日,昆山市检察院决定对郏雪峰的受贿罪立案。同日,昆山检察院决定对郏雪峰拘留。5月27日23时30分,郏雪峰被送到昆山看守所羁押。6月9日被宣布逮捕。2012年5月23日,昆山市法院第一次开庭,6月13日第二次开庭,8月6日第三次开庭。2012年9月10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决郏雪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郏雪峰不服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依法提起上诉。 二,郏雪峰被非法拘禁事实 2011年5月25日下午4时许,郏雪峰被昆山市卫生局纪委送到昆山市检察院,直至27日23时被昆山市检察院决定拘留,在长达50多个小时里,郏雪峰未收到传唤证,未收到拘留证,未收到逮捕证,郏雪峰被昆山检察院非法拘禁。 能证明郏雪峰被昆山市检察院非法拘禁的证据有: 1,昆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关于郏雪峰案的情况说明》证明:郏雪峰到昆山检察院的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晚;昆山检察院对郏雪峰受贿案的立案时间是2011年5月27日。 2,昆山市检察院出具的《拘留通知书》证明:郏雪峰被拘留的时间是2011年5月27日。 3,郏雪峰妻子殷文娟出具的《说明》证明:昆山市检察院于5月28日上午10时通知殷文娟到检察院获取拘留郏雪峰的《拘留通知书》。 4,《昆山市看守所健康检查笔录》证明:郏雪峰被送到昆山市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2011年5月27日23:30。 5,《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接待来访笔录》证明:(1)昆山市检察院对郏雪峰没有使用传唤证,仅将郏雪峰作为来访者作笔录;(2)笔录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印证了郏雪峰到检察院的时间;(3)笔录的结束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证明这份笔录形成的持续时间是从5月25日到5月26日(实际签字时间是5月27日)。(注:根据郏雪峰的当庭陈述,这份笔录实际结束时间是5月27日晚。办案人员授意让郏雪峰签字时间提前到26日。这份笔录已有郏雪峰受贿8万元的有罪供述,如果笔录的真实时间是26日,检察院不会将立案和拘留的时间推迟到27日。由此反证,笔录实际形成时间为27日,郏雪峰陈述签字时间提前到26日为真。) 以上证据已充分证明,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ffjyzlabz/2012/1024/42530.html。郏雪峰被拘禁的时间为5月25日至27日,昆山市检察院于5月27日立案,并于27日对郏雪峰采取拘留措施。昆山市检察院对郏雪峰实施了50小时以上的非法拘禁。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昆山市检察院对郏雪峰的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50个小时,根据上述规定,昆山检察院的拘禁行为,已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四,昆山市检察院对郏雪峰的逼供事实 郏雪峰在开庭时,多次提到,在5月25日下午到达检察院直到5月27日被送看守所以前,在昆山市检察院被非法拘禁期间,长达50多个小时里,郏雪峰持续被站立,不准休息,不准睡觉,不准靠墙。如果郏雪峰陈述为真,这是对郏雪峰非人的折磨,这种变相的刑讯行为,其对人的伤害程度超过对肉体的鞭挞。可以试想,连续三天得不能睡觉休息,这是什么程度的摧残。正如郏雪峰陈述,几天不能睡觉,大脑已经昏昏沉沉,不能自主。5月27日晚,郏雪峰在精神崩溃后,为了能获得休息这项人的基本权利,只能按反贪局工作人员的要求作出供述,自证有罪。 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郏雪峰的辩护人多次要求公诉人向法庭提供郏雪峰自201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的视频录像,以确认郏雪峰当庭陈述的逼供事实是否成立。但被公诉人拒绝。 昆山市检察院在多年以前,按江苏省检察院的要求,已经在全院范围配备了全套先进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昆山市检察院完全能够有能力提供辩护人要求提供的视频录像。昆山市检察院当庭拒绝提供视频录像,致使不能排除昆山市检察院存在刑讯逼供的事实。 昆山郏雪峰受到的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说明当前少数办案人员,有罪推定的观念还非常严重,依法办案的意识还十分淡薄,这是造成冤假错案层出不穷的思想根源。期望昆山检察院能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更好的树立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公正形象。这是一位律师由衷的愿望。消极的护短,只会损害自身形象。 更期望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阶段,把好审判关,依法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不要让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像演戏一般走过场。 2012年10月3日 原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