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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年)

时间:2012-10-25 00:51来源:菲菲妈妈 作者:绿苹果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局、委、办),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质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保障农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学习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提升我国农业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力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农业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列为“十二五” 时期的重大建设工程。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规划实施作为新时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举措,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采取有效组织方式,建立必要工作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工作。

  二、明确要求,科学谋划各类建设项目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按区域布局和选项条件严格把关,科学谋划相关项目建设。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建设,应以现有部级质检中心为基础,优先选择具有较强的专业检测技术研发基础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强的检测队伍和技术力量,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已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质检中心进行改扩建,原则上不支持新建。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站)建设必须坚持整合资源、综合建设、填平补齐和建管并重,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每个地市和县(区、市)只建设一个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对因行政隶属关系种植、畜牧、水产检测机构分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检测工作实际确定建设主体,统筹检测需求,加强业务整合,推动建设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对机构整合到位、技术力量雄厚、建设基础较好、运行管理规范的地市级和县级质检机构,中央将予以优先支持。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能力提升原则上应选择“十一五”期间已建设,研究能力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部级或省级质检中心进行改扩建,并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预警网络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功能要求,科学确定建设内容与目标。

  三、严格程序,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有关农业部门要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指导项目单位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要认真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有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扎实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报批等前期工作。部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及部级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完善建设项目应报我部审批;省级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完善建设项目应先报我部审查同意后再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省级农业部门分设的应联合报送;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级综合质检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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