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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时间:2014-07-15 00: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工伤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4月本人工资
 22月
 20月
 18月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本人工资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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