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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绩查询与核查方式 根据《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可知,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与核查方式如下: 2012年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司法部委托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天津市、郑州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的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考试成绩,司法部办公室委托有关媒体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http://)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联通用户请拨打。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工商注册号查询。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由于访问的人数较多,会出现网页打开较慢或打不开的情况,请耐心等待!)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