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房产证夫妻加名免契税引发热议 利好但有漏洞

时间:2014-02-18 17:47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通知,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通知,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该通知出台后,引发一片热议。有网友说,这下不用为了买房假离婚了;也有网友说,这下可能为了买房得假结婚了。专家提醒,假离婚和假结婚都存在风险,一旦弄假成真就得不偿失了。

  普遍认为是利好但有漏洞

  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免征契税,对于这条新规,广州业主小陈认为是一条利好消息。“我结婚的房子是我父母出的首付,理所当然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老婆一直就在提加名字的事儿,还曾经为这个有点不太开心”,他说。

  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引发了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热潮,以及对加名后房屋权属发生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社会热议。

  如今,新规一出,就有网友称“新婚姻法太坑啦,还好有这个补一补”。

  不过,也有业主指出,虽然是一项利好,但是也有漏洞。

  变更婚姻关系避税?v

  网友晒出了一套方案:AB共有一套房想卖给C,首先把房产过给A,AB离婚,然后AC结婚,再把房产过给C,AC离婚,AB再复婚。这是“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新政近日发布后,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还有另一种,比如一处房产500万元,A(男)要卖给B(女),契税会达到15万元,可能会出现为了省下15万元的契税,A跟B结婚,换名后再离婚的情况。并且假结婚不仅会免掉契税,也会免掉房产交易中其他的税种,比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曾记否,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征税时,离婚也被认为是“避税法宝”。“离婚——结婚——再离——再结婚”的“避税法”让本该严肃的税负变动略显尴尬。

  通过变更婚姻关系来避税,网友们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对于一套动辄上百万的房子,契税即便点数不高但数额也不会很低,如果折腾一下民政局便可免上万元的契税,估计“假离婚”的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但一定是少数,离了婚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不要轻易去冒险。

  对此,专家提醒,“假离婚”不仅违背伦理道德,而且存在很大风险,如果通过“假离婚”避税,但却弄假成真,就得不偿失了。也有专家建议,“不离婚不征税,无论什么时候离婚都要追加契税”,网友“阿肯”表示,“对这种制度漏洞,也不失为一种值得尝试的办法”,他说,“政策出发点是好的,网友就不要瞎支招了”。

  新规与“限购”无关v

  “把夫妻共有的房产转到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另一方名下岂不没房产了?又可以买房了哦。还能限购?”有业主发出这样的疑问。事实上,目前房地产限购政策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因此该政策与目前房地产市场执行的限购政策没有关系。

  “夫妻间更名早就应该取消契税,这次变革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业内人士表示,征税不能影响人们的婚姻关系或婚姻选择,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国家明确免征契税更合理、更具人性化。

  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呼吁,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间房屋权属变更也应该免除契税。目前,房产证更名的另一种途径是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作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据了解,目前各地针对亲属间房屋权属变更问题的具体操作有所不同,类似情况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