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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房产题目(男方怙恃出资但房产证暂写女方)

时间:2014-03-11 16:30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虽然现在房价达到历史高点,但出于女方压力,无法顾及顾国家调控的风险,打算近期买房。 因为暂时我跟女方两地分居,我没有A地户口而女方有A地户口,现在限购政

固然此刻房价到达汗青高点,但出于女方压力,无法顾及顾国度调控的风险,规划近期买房。
由于暂且我跟女方两地分家,我没有A地户口而女方有A地户口,此刻限购政策要求当地户谈锋可以买房,以是婚前买房的规划是男方怙恃出资交首付并把屋子写在女方名下,成婚之后再在房产证上添上男方名字,而婚后的按揭仍由男方怙恃包袱,以是有些疑问:
1、按照新婚姻法的划定,是不是只要房产证上写上了男女两边名字,一旦离婚,房产就作为共有资产必要分给女方一半?
2、婚前男方怙恃出资,但为在A地买房,先将屋子写上女方名字,是不是屋子就算女方婚前资产,一旦离婚房产变为女方全部了呢?有没有要领可以作为“婚前男方怙恃出资购房”的凭据,从而掩护男方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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