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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仁兴的老妈和女友同时掉入了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救助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2013年司法考试助考小知识之刑法》,对此给出的标准答案是:梅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案例:梅仁兴的老妈和女友同时掉入了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救助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2013年司法考试助考小知识之》,对此给出的标准答案是:梅构成不作为的。梅仁兴对其老母具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而对于其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基于对其老母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能救助而不救助导致结果发生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看到该条微博后,不少网友评论转发。 @国贸12郑州天一机械评论道:妈!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救你啦! @AMhWTAfL说,让无数男人纠结N年的问题,今天终于让我看到了答案。 @瑶宇话翔则表示,千古难题,一朝被解。 但是也有网友纳闷,听说合同法解释。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对老婆和老妈都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要是她俩一起掉到河里,该先救谁呢? 回应:表述上可能有不够完善之处 记者搜索发现,这条微博最初由“众合教育专业辅导中心”的官方微博发布。该官博中发布了许多司考考点,而这条引起最多争议。从12月4日上午发布以来,对于该“标准”答案的争议就一直延续。 有网友认为,并无明确法律规定,母子之间一定具有“救助义务”。而众合教育专辅中心回应称,“因为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学者对这个义务进行解释,从实质作为义务角度解释出他具有救助的义务,其实救助的义务只是一个表述。” 另外,网友潜龙勿用--sk:询问,要是将女友换成妻子呢? @众合教育专辅中心表示,一般认为应该对法律上有救助义务的人首先进行救助。如果换成妻子的话,如果当时只能救助一人,而不存在救助其他人的可能性的情况下,行为人是不构成犯罪的。 那么法律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呢?特邀律师嘉宾对此做了法律点评 律师说法 根据具体案件的来看,其实法定救助义务的前提本身就存在着争议。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是:意欲剥夺他人生命,意识到他人有生命危险能够救助而不救助,从而放任他人死亡。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首先,梅兴仁没有意欲剥夺老母生命的主观故意。其二不是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在女友和老母都处在生命危急的时刻,是救助女友还是救助老母要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当时无论救助了谁,梅兴仁的行为对另一个没被救助的人都是力不从心,既想救却丧失了救助机会,而绝不是中的能作为而不作为放任其死亡的客观行为。所以,梅兴仁并不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而且法定救助义务的设定要符合一定条件。法律规定的对父母子女是赡养、,法定救助义务的设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的。 他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没有法律规定儿子见到母亲有生命危险必须救助,此外对于救助是一种见义勇为法院从各个方面也不应提倡先救助亲属而不救助他人的。 (本文来源: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