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
发布日期:2012-09-07 作者: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 全国法律咨询专线:1364-2345-325(本人工作繁忙,请直接电话咨询,推销勿扰!谢谢!) 值班律师:蔡律师(到访请提前预约)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9层(福田中心区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对面。乘车:深航大厦站 招商银行大厦站 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是以提供经济法律服务为品牌,并兼顾民刑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1、本所是2008年度“参与福田区领导接访先进律师事务所”,本所经常性的承接政府任务,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具有丰富的处理项目类法律事务的经验; 2、本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律师服务”首批中标律师事务所,是在全市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因为业绩优良,执业道德优秀,首批中标; 3、本所是深圳市工商局指定的企业工商业务代理机构; 4、本所是201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 “先进律师事务所”,在福田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仅有十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本项荣誉; 5、本所是福田区“法律类劳务派遣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律师事务所,本招标项目,是深圳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第二次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大规模政府采购,继第一次本所作为中标律师事务所之后,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本次招标,本所再次基于业绩优良而成为全市14家中标律师事务所之一,排名前列。 由于该行业不景气,造成锦画社经营困难,市场萎缩,亏损严重,特别是进入1999年以来支付职工工资都成了问题。为此,1999年8月26日经地方税务局审核,锦画社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 注销后锦画社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人员均由锦画社上级主管某商贸公司负责处理。基于此原因王某的劳动合同也进行了变更,甲方变为了某商贸公司。作为锦画社的上级某商贸公司本来效益也不太好,这次又突然接收了下级单位的一些职工,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对此问题商贸公司的领导开会进行了研究。与会人员认为:根据企业目前的经济情况,从锦画社划分过来的职工大部分合同将于2000年下半年到期,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不大,不如采取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一定补偿金的方法,使职工在合同到期前能拿到一笔钱,避免职工合同到期时什么也拿不到,同时也可减轻企业的负担。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经过研究,某商贸公司拿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一、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职工与企业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企业按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职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二、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企业通知职工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手续。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想继续在企业工作,可自愿提出申请,单位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再招收职工时采取竞聘上岗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该办法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下发职工。< 2000年7月31日王某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向企业提出了“因本人合同2000年10月25日到期,现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2000年8月1日该商贸公司与王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王某按规定领取了经济补偿金。2000年8月2日王某又向商贸公司提交了“年龄偏大,解除劳动合同不好找工作,特申请再回原单位工作,希望领导照顾”的申请。对此商贸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与否。此后王某仍在原岗位工作,某商贸公司亦按原标准支付王某的劳动报酬。2000年9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被诉人撤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被诉人商贸公司在答辩时提出与王某解除合同系其本人自愿,现要求撤销解除决定缺乏正当理由。关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公司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需要时采取竞聘上岗形式招收职工并与职工签订合同,现公司并不需要再招收职工,因此不同意王某的请求。 [仲裁结果]: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仲裁委员会认为:双方虽然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但办完手续后王某继续在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双方实际上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王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因此双方应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所谓工伤,习惯上就是指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最初其本意为因工负伤、残疾、死亡。5西方国家鲜见“工伤事故”之称谓,而工业事故之称较为普遍。6对于工伤的论述,观点颇多。有一种观点认为,工伤就是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是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7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是指在生产、工作或在去往生产、工作岗位上负伤、致残、死亡三种情形。8实际上只是表述不同,其内涵是一致的,即是因工受害。但在劳动法上,它却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对已实施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在其职工因工伤亡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向劳动行政部门(现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同)报告,相比看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加以认定,未经认定不为工伤。9认定职工工伤,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反之,不认定为工伤,则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见,在劳动法上,工伤是一个特定的劳动法术语,认定为工伤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此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业主为职员办理了工伤保险手续,交纳了工伤保险费。否则,同样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业主如果未给职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也就不可能申报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工伤及工伤事故应当是劳动保险的性质,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而创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执行的公法义务,但其有私法上的效果。10.工伤事故由劳动保险法调整,这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修正案)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及最近颁布尚未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得到明确体现。学者们亦普遍认同11.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 深圳宝安劳动纠纷律师电话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相关法律问题 1个回答5 2个回答0 1个回答20 7个回答100 3个回答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