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审程序 □授权后程序 □实审程序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专 专 利 或 申 请 利申请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发明创造 名 称 申 请 人 ② 请求费用减缓的理由(申请人为个人,请求减缓费用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状况): ③ 附件清单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企业亏损情况的证明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非企业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④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⑤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左上方及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②栏,应写明请求减缓的理由。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情况,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申请费用减缓除说明减缓理由外,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还应当附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经济状况证明:对企业应说明亏损情况,对非企业应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填写不符合规定或未提交有关证明的,相比看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视为未提出请求。 六、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有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申请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 七、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八、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九、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同时按减缓后的比例缴纳费用。 十、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或专利局外设的专利代办处审批。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将同意减缓的比例通知申请人。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的通知后,在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足费用。 十一、本表第④栏,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中国法律网为您推荐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