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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地产纠纷最常见的三种情况 房产证难办理

时间:2012-09-02 00:19来源:木子辉 作者:发芽的土豆 点击: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统计了管辖内17个镇街两年来房地产纠纷案件,发现2009年诉案井喷增长,2010年,诉案以一半的数量回落。 目前,东莞房案件以开发商逾期交房、办房产证,开发商不兑现赠送面积引发的三类纠纷为主 据市第一法院统计,2009年,其管辖内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统计了管辖内17个镇街两年来房地产纠纷案件,发现2009年诉案井喷增长,2010年,诉案以一半的数量回落。

目前,东莞房案件以开发商逾期交房、办房产证,开发商不兑现赠送面积引发的三类纠纷为主

据市第一法院统计,2009年,其管辖内的17个镇街(包括4个街道)房地产纠纷案件共1254宗,其中商品房销售件1075宗,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2010年案件减少为517宗,其中商品房纠纷案件501宗。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199宗,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195宗,预计与上一年持平。

例如,2007年10月7日,龚某与开发商签订《》及,约定其购买南城一处楼盘的一期2栋1单元顶楼一间房,总价56万余元。开发商与龚某约定,购买顶楼,可获赠楼顶平台花园39.75平方米的使用权。

一年后交付房屋时,龚某却被告知,独享平台39.75平方米花园取消了,因为楼顶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对此作出赔偿,法院判令业主胜诉,开发商因此赔偿了3万元。

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副庭长黄薇说,开发商不兑现赠送面积的案件数量不在少数,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开发商售楼前打出“优惠价”促销,但这些促销内容却往往不会写入合同中,导致业主入住后与开发商产生矛盾。产生这样的纠纷后,更多发现被骗的业主也会加入到维权队伍中去。

小型开发商诉讼多

黄薇说,目前东莞许多房地产纠纷案出现系列案。2008年以来,不少小型房地产商融资困难,拖欠各项费用,逾期交楼和办证,甚至违约销售,导致业主入住后与开发商矛盾不断,这些案件具有集体诉讼的特点。

2009年8月,东莞南城一花园小区业主发现,有248户业主的房产面积严重缩水,每户套内面积少了3.41平方米,一年后业主们陆续进行维权。

黄薇说,一开始只有几户业主试着找律师跟开发商打官司。在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后,更多的业主加入了维权队伍。“开庭时,业主到庭旁听人数最多一次达到100多人,很多师奶甚至带着小孩出庭”。

后来,这起数量宠大的纠纷案以调解和庭审判决两种方式进行,有些业主因为急于拿到房产证则做出让步,有些则继续打官司。

数量庞大的业主集体房地产纠纷出现时,一个直接的结果是开发商拿不出这么多的赔偿款。如果按照庭审后判决的程度走,有时“审一个案件死一个企业”,但若处理不当,也极易引发业主群体性事件。

物管纠纷情绪较对立

黄薇说,物业管理纠纷近年来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但由于涉及到政策不完善、市场不健全、业主人数众多等一系列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去年,寮步镇某花园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变更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法院查明业委员确实没有经过业主投票,私自越权更换物管公司。这是《》出台以来,为数不多的业委会成为被告的案件,最后业主胜诉。

黄薇说,目前东莞市物业管理纠纷大多由物业公司提起诉讼,主要集中在物管追索业主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上,这类案件占到所有此类纠纷的90%以上。

虽然物业管理纠纷诉讼索赔金额不多,有的甚至是几百元,但物管与业主矛盾积累很深,并且对法律规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认识差距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

法官:开发商要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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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副庭长黄薇说,房地产纠纷案中的主角开发商在应诉中也常大吐苦水,但开发商只有恪守商业道德、讲究诚信、兑现销售承诺,才能减少成为被告的机会。面积赠送、装修赠送等承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楼盘开发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购房者,扩大买卖双方的沟通、交流渠道,避免因信息不公开引发矛盾。与购房者产生纠纷时,应积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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