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弹子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就餐人身意外伤害案消费者获赔2万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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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3月11日电(冉琼)3月9日,重庆市工商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就餐造成消费者人身意外伤害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元。 2011年2月17日晚,大渡口区刘女士及母亲(现年81岁)在洋人街某餐厅就餐,消费价格800余元,有发票。就餐时因该
新华网重庆频道3月11日电(冉琼)3月9日,重庆市工商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工商所成功一起因就餐造成消费者人身意外伤害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元。 2011年2月17日晚,大渡口区刘女士及母亲(现年81岁)在洋人街某餐厅就餐,消费价格800余元,有发票。就餐时因该餐厅院内地面不平整且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老人摔倒造成腿骨骨折,当时刘女士一家与就餐商家协商,商家同意1000元。刘女士送其母亲到大渡口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X光放射为右腿髌骨骨折,用远超过当初赔偿的1000元,刘女士一家要求商家赔偿相关医疗费用被拒绝,逐拨打了投诉电话。 南岸区工商分局局弹子石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此事。经过多次前往医院和经营现场调查核实,学习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jituangongsichenglitiaojian/2012/0904/29812.html。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通过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的规定。弹子石工商所多次组织该经营者、消费者协商调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安全权"的规定,该商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餐饮店一次性赔付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元,3月9日晚7点,消费者获得全部赔偿款,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完)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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