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随准考证主证发放的所有材料; 2、应试人员应在8月20日—9月23日前,自行从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副证;如报名人员确实无法下载准考证副证的,可在9月1日至5日自行到烟台市国家办公室打印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3、应试人员应当于9月21日17:00至18:00到所在应试考点(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天路1001号)看考场,熟悉考场位置和去考场的交通情况,你知道集团公司成立条件。以免因不利因素影响考试。 4、应试人员应当携带自己有效的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每次进入考场时必须向监考工作人员出示三证,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应试人员应当自带2B铅笔、黑颜色水的钢笔和签字笔。 6、应试人员应当谨慎使用自己的试卷、答题卡、墨水笔等,因自己的原因污损答题卡或试卷的,不予更换;因以上原因影响成绩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7、应试人员不得提前交卷,确实需要交卷的,必须在开考两个半小时(即: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交卷,交卷后应当迅速离开考场,禁止喧哗。 8、接送应试人员考试的车辆不准进入考点院内。 9、除现役军人外,应试人员一律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所有应试人员一律不得持械参加考试。 10、留长发的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应当将长发束在脑后,露出脸部和耳朵。 11、应试人员在应试时不要穿带鞋掌的鞋子,以免走路发出响声,影响其他应试人员集中精力应试。 提示:为方便考生有关问题的咨询,烟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司法局网站考试频道开通了咨询热线和有关考试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考试信息,欢迎广大考生登陆查看。 咨询电话、 烟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