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什么是特殊侵权,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谁承担举证责任

时间:2013-01-22 00:14来源:如梦初醒 作者:面膜宝贝 点击:
一、什么是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一、什么是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二、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

特殊侵权纠纷包括以下种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特殊侵权谁来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以上便是关于特殊侵权的相关内容,重点包括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承担,这也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特殊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在承担举证责任上与一般侵权有着很大的区别。如今,特殊侵权在处理也十分复杂,主要是举证责任的确认上,容易使人困惑。例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过错方没有举证,则自己的利益很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如果您遇到特殊侵权的相关问题,您事先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