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为了帮2012年备考的考生顺利复习,的小编为大家奉上司法考试中的重点知识点公务员考核,希望可以对大家的复习2012年提供一些帮助。 精彩链接:
考核是对公务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察核查并作出评价的活动。该部分内容不多,需要掌握如下知识点:酒后驾车处罚。 1.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第33条) 2. 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是需要掌握的重点: (1)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34条)。 (2)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对领导职务公务员,定期考核方式另行规定。(第35条)。法律||教育网 (3)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命题角度分析:公务员的定期考核制度经常结合公务员的降级、辞退、权利救济等知识点来考查。特别注意,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①一次定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第47条); ②连续2年定期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予以辞退(第83条第(一)项); ③对于定期考核结果不称职,公务员本人有权依法提起申诉和控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