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日期:2012-09-06 作者: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 全国法律咨询专线:1364-2345-325(本人工作繁忙,请直接电话咨询,推销勿扰!谢谢!) 值班律师:蔡律师(到访请提前预约)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9层(福田中心区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对面。乘车:深航大厦站 招商银行大厦站 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是以提供经济法律服务为品牌,并兼顾民刑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1、本所是2008年度“参与福田区领导接访先进律师事务所”,本所经常性的承接政府任务,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具有丰富的处理项目类法律事务的经验; 2、本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律师服务”首批中标律师事务所,是在全市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因为业绩优良,执业道德优秀,首批中标; 3、本所是深圳市工商局指定的企业工商业务代理机构; 4、本所是201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 “先进律师事务所”,在福田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仅有十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本项荣誉; 5、本所是福田区“法律类劳务派遣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律师事务所,本招标项目,是深圳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第二次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大规模政府采购,继第一次本所作为中标律师事务所之后,本次招标,本所再次基于业绩优良而成为全市14家中标律师事务所之一,排名前列。 我们相信法律,我们正在考虑是否要上诉。”拿到这份判决书后,刘建明的爱人对记者说。此时他们已经离开了武汉,刘建明在新的岗位上班,但是没有个人档案。为此事他们已经在深圳武汉两地来回奔波了一年多时间。 刘建明1986年从学校毕业分配至湖北某设计院工作,一直工作到1995年。1995年的12月10日,刘建明与设计院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995年12月20日,该院制定了职工奖惩办法等8个文件,其中《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暂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酒后驾车处罚。职工违反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各项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二)赔偿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赔偿在本院的不足服务年限和培训费用;(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996年11月,该设计院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将购买的某栋楼中的一套房分给刘建明居住,刘建明随后根据住房改革相关规定交纳了相应的购房款,并取得了湖北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发给的房屋产权证。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2000年,该设计院成立了某工程专家组,刘建明是其中成员之一,参加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设部分图纸的组校,并在2002年7月到9月期间在该项目组工地工作,2002年刘建明还担任了设计院的另两项工程的设计工作。 2002年10月10日,该设计院经院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通过了该院关于清退离院人员住房的办法,该办法规定,辞职但未签订退房协议的人员,在办法生效后两个月内清退,逾期不退房者由设计院清房小组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强行清退,离院人员中有困难不能退房的,经本人申请可按成本价,并视在设计院工作时间,按每服务一年减少1%计算房款,加相关初装费一并补偿后方可继续居住。 就在这个办法发出的前一天,也就是2002年10月9日,刘建明向设计院提交了辞职申请,2002年11月4日设计院向刘建明下发了解约办理通知书,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要求刘建明按照劳动法和设计院内部制订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赔偿,当天还给刘建明下发了一张职工离院交待清单,并没有再安排刘建明去当初有他参与设计的某工程项目工地担任代表。2002年11月19日,设计院给刘建明开具了辞职证明,明确刘建明与设计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2年11月予以解除。在设计院的职工离院交待清单上,酒后驾车处罚。除了人力资源部和物业公司外,刘建明均办理完了交接。 .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相关法律问题 1个回答20 5个回答15 1个回答0 4个回答20 11个回答1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