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将改为“专利法实施条例” 2008年12月27日17:31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字号 】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常红 张海燕)《专利法修正案》2009年10月1日将实施生效,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一些配套的行政法规进行制定或修改。现在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要改为“专利法实施条例”。很多规章都需要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进行相应的调整。此外,还要大力地宣传和普及修改后的专利法知识,让我们的创新主体、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能够及时地正确理解专利法。这是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主任陈广君在12月27日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据了解,知识产权制度毕竟在我国只有20多年,与西方国家一、两百多年的历史相比时间很短。专利法修改的知识普及非常重要,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纲要中明确地提出,要大力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民众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要努力地提高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 专利法修改专利法这次修改的核心是,要有利于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大力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从各个不同层面都体现了对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的鼓励。 (责任编辑: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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