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劳动条约制度的实验细则》的关照
京劳协发[1995]118号已废止
颁布时刻:1995.03.08
依据京劳社法发[2002]28号,于2002年3月20日遏制执行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企业团体)劳动处,打算单列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验劳动条约制度的多少划定》以及国度有关法律、礼貌及规章的划定,我们拟定了《北京市实施劳动条约制度的实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北京市实施劳动条约制度的实验细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北京市实验劳动条约制度的多少划定》(北京市人民当局1995年第1下令,以下简称《划定》),团结我市现实,拟定本实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条 用人单元实施劳动条约制度时,应拟定实验方案,包罗草拟劳动条约书、实验步伐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事后实验.
第二条 企业厂长(司理)应与聘任部分签署劳动条约.实施公司制的企业厂长(司理)和有关策划解决职员与董事会签署劳动条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与其他职员签署劳动条约.
第三条 精力病患者,经专科医院确诊无举动手段时代,以及出国职员在约定的限期内和正在服兵役的职员,暂缓签署劳动条约,维持原劳动相关.
第四条 劳动者持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数十年以内的,用人单元首次签署劳动条约时,劳动者提出签署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的,用人单元该当签署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
第五条 用人单元被吞并、归并、分立后,劳动者在原单元事变的时刻,视作在统一单元事变时刻,与现单元的事变时刻归并计较.
第六条 复员、改行退伍军人及建树征地农转工职员首次分派事变,本人要求签署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的,用人单元该当签署无固按限期的劳动条约.上述职员首次介入事变并已签署了有固按限期劳动条约,要求签署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的,用人单元应改观劳动条约限期.
第七条 用人单元出资培训、学习(包罗出国培训、学习)和招(接)收的职员,按有关划定签署的处事条约或其余协议,只要未到期如故有用.其与用人单元签署的劳动条约,限期不得短于处事条约或其余协议尚未推行的限期.
第八条 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签署劳动条约时,还可以签署《岗亭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约定其岗亭(工种)、事变数目、质量尺度和劳动酬金等.劳动者因染病等缘故起因恒久离开出产(事变)岗亭的,应签署《专项协议书》,约定其在特定前提下两边的权力和任务,劳动条约中约定的权力和任务暂且中止执行.各项《协议书》是劳动条约的附件.
第九条 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包罗在劳动条约限期内.
第十条 为停止呈现无效劳动条约,倡导用人单元与劳动者首次签署劳动条约时,由用人单元地址地的劳动条约鉴证部分予以鉴证.
第十一条 签署劳动条约所依据的法律、礼貌及规章产生变革,应改观劳动条约相干内容.
劳动条约签署时所依据的客观环境产生重大变革,致使原劳动条约无法推行,经两边协商赞成,可改观劳动条约相干内容.
第十二条 下列气象之一,劳动条约终止:
1、劳动条约限期届满,当事人有一方差异意续签劳动条约的;
2、完成劳动条约约定的事变的;
3、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中约定的扫除前提呈现的;
4、劳动者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的.
第十三条 劳动者与有人单元已签署了有固按限期的劳动条约,自《划定》宣布之日,劳动条约尚未扫除的,劳动者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切合本《细则》第四条划定前提的,劳动者要求改签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用人单元该当改观劳动条约限期.
第十四条 劳动者给用人单元造成经济丧失尚未处理赏罚完毕或因其余题目正在被检察时代,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划定扫除劳动条约.
第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气象之一,用人单元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划定扫除劳动条约:
1、任务服兵役时代的;
2、复员、改行退伍军人,退伍后首次介入事变未满三年的;
3、建树征地农转工职员首次介入事变未满三年的.
第十六条 劳动条约中有关人为、保险、福利等报酬按国度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签署劳动条约,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类情势的抵押金;经济条约、承包条约不得取代劳动条约.
第十八条 用人单元或劳动者违背息争除劳动条约的经济赔偿、抵偿以及医疗期题目,按劳动部和北京市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九条 企业工会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美,解决基本较好,职工和企业有举办集团协商、签署集团条约要求的,可按有关划定签署集团条约.
第二十条 自《划定》宣布之日起,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企业全员劳动条约制试行步伐》(京劳企发字【1990】327号)、《〈关于企业全员劳动条约制试行步伐〉的增补意见》(京劳企发字【1992】50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劳动局认真表明.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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