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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道德和法律的博弈

时间:2013-01-29 07:16来源:青坪秀廷 作者:xiaoqu65 点击:
纠纷道德和法律的博弈 在接触大量并办理多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后,我越来越感觉到题述问题的严重性。二手房买卖纠纷频发,孰之过?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 二手房买卖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有很大不同。譬如劳动纠纷,企业拖欠了加班

纠纷——道德和法律的博弈
在接触大量并办理多起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后,我越来越感觉到题述问题的严重性。二手房买卖纠纷频发,孰之过?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
二手房买卖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有很大不同。譬如劳动纠纷,企业拖欠了加班费,无故炒人,劳动者只能选择仲裁维权;又譬如货款贷款纠纷,那是别人欠了给不给、不还,没办法必须要去追讨;再譬如人身伤害纠纷,那是身体受伤了、致残了,法律规定要给付赔偿金。而二手房买卖纠纷,大多跟房价有息息相关的牵连,房价一涨一跌之间,利益的落差凸现,二手房买卖纠纷便悄然发生。
利益在二手房买卖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各方利益在二手房交易中不断博弈:地产为了谋求佣金等利益,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完成居间任务,其法务部门也在各种文书上设定对其有利的格式条款;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利益,强制要求业主签订全权委托公证和担保服务合同,霸王条款层出不穷;卖方为了卖个更高的价格,买方为了获得一个更低的价格,不断讨价还价,甚至在交易的过程中不断争执……房价涨了,卖的不愿意卖了;房价跌了,买的不愿意买了,变成了二手房纠纷中的普遍形态。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之前代理的一个买方追讨的案子,卖方见涨不卖,借口买方违约不退定金,本律师代理买方追讨定金。耗时一年多,仲裁,申请执行,不予执行,听证,执行,最终买方虽然拿回几万元定金,但自己也承担了一部分仲裁费,而此时卖方早就高价转卖,获利不下十来万。前段时间见诸报端的刘先生和程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是骇人听闻,卖方刘先生却被买方折腾的够呛(见2009年04月30日,深圳商报,“阴阳合同”引发购房纠纷)
相关经验缺乏且不懂法律的买家和卖家,往往容易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遭到“合法侵害”,今年房价高涨,吃差价现象严重,很多卖家在委托中介售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被中介吃掉差价(见2009年11月11日,深圳新闻网,豪宅最多可赚差价几十万)。这些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往往在面临对方强势反攻的同时,陷入法律的困境,找不到出路,自认倒霉。
法律是一个游戏规则,懂得这个游戏规则的人,当然具有相对优势。法院不受理道德纠纷,只受理法律纠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建议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多学点相关法律知识。
但我个人始终认为,人不可丧失道德。前段时间我办理的一个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对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低级失误和预期违约,导致至少要损失五万元以上,而我的当事人在了解实际情况后,没有予以追究,在律师的协调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这让我深深感觉到,这个结果远比拿到一份胜诉判决书有意义。
法律与道德,自在人们心中。
深圳方俊律师
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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