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福建一已出租集体土地被拍卖 村民毫不知情

时间:2012-10-31 01:30来源:奕奕秋 作者:开山行者 点击:
17年前,南安溪美帽山村一块集体性质的土地出租给一家企业,租期50年,企业只支付了7年的租金。这期间,村改居,这块地归柳城街道柳东社区。上个月,有人在这块地上搞搭盖,居民这才发现,地块已经易主。 居民们感到蹊跷,租金还没付清,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

17年前,南安溪美帽山村一块集体性质的土地出租给一家企业,租期50年,企业只支付了7年的租金。这期间,村改居,这块地归柳城街道柳东社区。上个月,有人在这块地上搞搭盖,居民这才发现,地块已经易主。

居民们感到蹊跷,租金还没付清,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了?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其实早在12年前,这块地就已经被政府征用,而居民却不知情。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泉胜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调查后协调解决。

事件:土地被卖村民不知

前日,在柳东社区居委会办公室里,柳东第二居民小组组长汪先生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并出示了当年签订的用地租赁协议书。

协议书是1993年签订的,属溪美镇帽山村委会二组(现柳城街道柳东社区二组)集体所有的一块7亩多的土地,位于帽山工业开发区内。

据悉,当年为发展乡镇企业,该地块以溪美镇企业办的名义出租给南安华发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时间从1993年到2043年,你知道离婚协议书范文。租期50年,租金为每年稻谷30担(以当年稻谷的市场价计算)。另外,每年每亩再支付给土地开发区500元(其中村300元、镇政府200元)。在2000年的3月,这块地割出2.5亩转租给另一人,其余的仍由南安华发电子有限公司租赁。

1999年,帽山村委会二组划归柳城街道,并于当年成立柳东居委会。

柳东居委会吴主任告诉记者,当时,村民每年都能从村委会那领到土地出租的租金,但华发公司在支付了7年的租金后,从2000年起便没再支付租金。由于该企业经营不善,学习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lhxysfw/2012/1024/42699.html。几年前已经倒闭,老板赵世传也没了踪迹,经记者昨日向南安市工商局查询,工作人员称,这家企业没在工商部门登记。

吴主任称,按合同约定,居民们计算得出,按50年使用期,华发公司至少拖欠居民土地租金54万元。

拍卖:土地通过合法途径获得

获得这块土地使用权的福建天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先生说,自己是一年多前从福州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拍卖到这块地的,有正规的手续。

在南安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看到,这块土地已于2010年4月转让变更为福建天一集团有限公司。

据吴主任、汪先生等人介绍,赵世传当时不知通过什么办法,办出了这块地的土地证,拿它抵押,向工行南安支行贷款,后生意亏本无力偿还贷款,听说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lhxysfw/2012/1017/42074.html。银行依法拍卖了这块地。

记者随后找到工行南安支行,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华发公司当年贷款235万元,是以土地证抵押的,大概是2002年的时候,银行按上级部署,统一清理不良贷款,华发公司名列其中,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以打包的形式拍卖给福州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该人士称,由于当年的信贷员已经辞职,具体情况现在已了解不到了。

让汪先生他们想不明白的是,土地租金没付清,也没被政府征用,当初属村集体的土地,赵世传怎么就能办到土地证呢?

调查:原村主任称“这份协议是假的”

记者在南安市国土资源局查询档案获悉,早在1998年9月,该局与帽山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书,征用这块占地7.98亩的土地,每亩补偿1万元。落款一方公章盖的是帽山村经济联合社,法人代表为欧阳文字,欧阳文字即当时的村委会主任。

随后,在当年度,这块地被南安市政府以总价24万多元出让给南安华发电子有限公司,使用权为50年,至2048年9月16日止。也就是说,征地是经过村里同意的。

前日,记者辗转找到早已经退位的欧阳文字,在他家里,他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表示了怀疑。

想了一夜的欧阳文字,昨日告诉记者,“这份协议是假的”。他的依据有四点。

第一,作为协议甲方,盖的公章应该是“帽山村民委员会”,而不是“帽山村经济联合社”,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法人代表的印鉴虽是他本人的,但没有他本人的签名。他说,自己当了20年的村委会主任,村里重要的事项,都是他签名确认的,因为只有签名是假不了的。

第三,这份协议的字迹潦草,似仓促而就,不像是正规的协议。征地补偿协议事关村民利益,不是小事,是经过多方商讨后才能签订的,怎么可能这么马虎?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欧阳文字称,村里并没领到这笔钱。

柳东居委会吴主任也觉得蹊跷,这块地其中的2.5亩,于2000年由柳东街道企业服务站牵线,转租给另一人,且一次性结清了43年的租金,这笔租金已经分发给居民了。如果当时土地已征用,承租者怎么可能给居委会支付租金呢?

部门:将协调解决此事

居民们都认为没被征用的土地,怎么会有国土部门与村里签订的协议?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泉胜介绍,当时南安和许多地方一样,为了鼓励乡镇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问题,通常是由乡镇企业办牵头,企业向村里租地,然后按约定付给租金。后来有些企业采取一次性付清50年租金的办法,由政府征用土地,然后再转让给企业,这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黄局长认为,如果当年这家企业没有付清租金,居委会或居民应该找企业。至于国土部门与村里签订协议的真实性,黄局长没有正面回应。

他表示,当年政府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比如有的企业没有付清租金,又办出了土地证,结果倒闭了。

据柳东居委会第二居民小组的书面反映件称,这块地如今涉及100多户居民的利益。居民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追回剩余43年的租金。

黄局长表示,会进行调查,协调解决租金的事。(记者 李贤斌 林良标 文/图)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