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民政网
时间:2014-04-11 22:04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次
乳山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乳山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管理国家和
乳山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乳山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管理国家和省、威海及市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有关人员伤残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五)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镇级、村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及邻市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八)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十一)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复退军人信访及稳定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教育和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下达国家和省、威海及市拨民政事业经费,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三)优抚科(挂市复退军人安置和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优待抚恤政策,落实优抚对象待遇;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等褒扬工作;负责复退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伤残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有关人员的身份认定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档案的接收、审核和移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复退军人信访及稳定工作。 (四)社会科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工作规划、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负责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六)乳山市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 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地理实体、镇级地名、城市街道、城市居民区的命名和更名;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镇级、村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及邻市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七)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修改章程、年检等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慈善总会办公室、婚姻登记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万安公墓管理处、马石山烈士陵园、社会福利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
------分隔线----------------------------